根据国家林草局办公室、自然资源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的函》(办函保字〔2025〕260号)要求,2025年6月至10月,省林业局联合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在2024年国家部委审核并公示的整合优化成果基础上,对我省自然保护地进行了进一步整合优化。按照相关工作要求,现对陕西省自然保护地进一步整合优化成果进行公示。
一、陕西省自然保护地进一步整合优化整体情况
2024年部门联审后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以下简称“原方案”),陕西省共有213处自然保护地,总面积1802239.47公顷。进一步整合优化后共有自然保护地178处,面积1762376.61公顷。其中,国家公园1处,面积9772.31公顷,自然保护区41处,面积1171145.02公顷,自然公园136处,面积581459.28公顷。
二、拟撤销保护地
根据《自然保护地进一步整合优化规则》,拟将符合“面积较小、不符合区域生态功能定位、保护价值不高的自然公园进行撤销”规定的24处保护地撤销,面积46843.53万公顷,详见附件1。
三、拟归并保护地
根据《自然保护地进一步整合优化规则》,拟归并保护地12处,详见附件2。
四、永久基本农田“天窗”回填
本次进一步整合优化国家下发我省天窗个数为 5018个,面积32036.08公顷,其中回填天窗3816个,面积5752.59公顷。回填天窗中,国家下发的永农面积占比超90%的天窗共3794个,面积5752.54公顷;其他天窗回填22个,面积0.05公顷。
五、自然保护地管控分区调整
进一步整合优化共涉及6处保护地功能区调整,调整原因均为人为活动密集,其中从核心保护区调整至一般控制区1797.24公顷,从一般控制区调整到核心保护区1487.62公顷,详见附件3。
对公示内容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省林业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公示期:自2025年11月17日至2025年11月25日,共7天。
通信地址:陕西省西安市西关正街233号省林业局
联系电话:029-88652176
陕西省林业局
2025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