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和韩城市林业主管部门,秦岭国家植物园,局直属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做好 2022 年度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知识更新工程)有关事项的通知》(陕人社函〔2022〕259号)精神,现就做好2022年度林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习内容及要求
专业技术人员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是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聘任和申报评审职称的重要依据。按照省人社厅要求,参加市级基地开展的继续教育学时,可作为申报初、中级职称的申报条件;参加省级继续教育基地开展的继续教育学时,可作为申报初、中、高级职称的申报条件。2022年度林业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时间,累计应不少于80学时,其中公需科目不少于24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56学时。继续教育学时可通过网络学习、面授学习和同等学时认证获取,公需课为必学科目,不能认证。2021年及以前年度公需课和专业课科目,考试截止日期为2022年9月30日,请自行按时完成补学。
二、学习培训形式
2022年度林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可通过参加各基地组织的面授培训,以及登录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管理平台在线进行网络学习的形式完成。网络学习实行实名制,可通过微信扫码登录(具体请在省人社厅官网查阅陕人社函〔2022〕259号文件),并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本专业领域的课程学习考试,确保成绩有效。为方便全省林业专业技术人员学习,陕西省林科院培训基地制定了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安排(详见附件),请各地自主选择安排。
三、加强组织领导
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对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知识更新、补充、拓展和提高,对提高专业技术人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高素质创新型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推动全省林业工作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单位要严格执行《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中“将不低于专业技术人员工资总额的1.5%经费用于本单位继续教育工作”的规定,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统筹部署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处理好工学矛盾,足额保障年度学习费用,确保专业技术人员按期完成学习任务并取得实效。
附件:陕西省林科院培训基地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安排
陕西省林业局
2022年7月25日
附件
陕西省林科院培训基地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安排
一、基地基本情况
陕西省林业科学院(原陕西省林业教育培训站)教育培训基地是2011年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的林业行业省级继续教育基地(基地编号:2011024号),主要承担全省林业行业初、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专业范围包括:林特产品、经济林果、林产化工、森林保护、野生动物、调查规划、森林经营、森林培育等课程培训。
二、年度课程安排
(一)学习科目
1.公需科目。主题为《开拓奋进新征程,建功立业新时代》,共24小时。内容包括:《深入学习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砥砺初心赓续百年历史伟业》;《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三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 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再接再厉谱写陕西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才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2.专业科目。主题为《林业碳汇及储备林等重点热点问题基础理论》,共56小时。内容包括:秦岭植物资源保护与可持续利用;有害生物识别及调查;碳汇及储备林等热点问题基础知识;科技项目编写及成果申报等相关知识。
(二)形式和途径
1.网络学习
学员根据需求登录“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平台(http://jxjy01.xidian.edu.cn/newLogin.jsp)”学习。在平台首页“网络课程目录”中搜索2022年度林业工程专业课程、《开拓奋进新征程 建功立业新时代》公需科目自主学习。请严格按照专业范围参训,不得跨专业学习。
2.面授学习
2022年度省林业局直属单位的面授课程将根据疫情防控属地管理要求,依托陕西生态卫士学院各教育培训基地分期分批开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学时认证
同等学时认证严格参照《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管理暂行办法》(陕人社发〔2016〕27号)执行,由学员通过学习平台进行申请,基地做好相关资料收集,经人事主管单位审核认证,凡未通过学习平台认定的学时均视为无效。
联系方式:联系人 王永平 电 话: 029-88626258
林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QQ群:204693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