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撤销《陕西省林业局2020年第5号公告》的决定
时间:2020-07-07 09:11 来源:陕西省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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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研究决定,撤销《陕西省林业局2020年第5号公告》。在新的陆生野生动物禁猎区、禁猎期规定发布实施之前,《陕西省林业厅关于发布陆生野生动物禁猎区、禁猎期的通告》(陕林安发〔2016〕205号)继续有效。

 

陕西省林业局

2020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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