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5日,省统计局发布《“十四五”时期陕西经济社会发展成就系列分析报告之三》:“十四五”时期,陕西消费市场规模持续扩大,支撑作用稳步提升。
消费市场稳定作用增强。“十四五”时期,陕西累计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53198.69亿元,是“十三五”时期的1.2倍。2025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1587.99亿元,同比增长6%。
商品消费升级明显。新能源汽车成为消费市场亮点之一。2025年,限额以上企业消费品零售额中新能源汽车零售额865.27亿元,是2020年的21.1倍,年均增长68.8%,新能源汽车零售额占汽车类零售总额的53.7%,较2020年提高49.9个百分点。2025年,智能手机零售额是2020年的3.3倍,年均增长14.3%;可穿戴智能设备零售额是2020年的2.2倍,年均增长7.5%;能效等级为1级和2级的家电商品零售额是2020年的3倍,年均增长19.1%。
服务类消费稳步提升。2025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中餐饮收入1272.16亿元,是2020年的1.34倍,年均增长6%。2020年至2025年,餐饮收入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由9.9%上升至11%。2025年,限额以上企业通过公共网络实现商品销售额1274.87亿元,是2020年的1.8倍,年均增长12.3%;通过公共网络实现的商品销售额占限上企业消费品零售额的23%,较2020年提高8个百分点。
经营主体快速增长。2024年,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法人企业14104家,较2020年增加4436家,年均增长9.9%;其中民营企业占比为98.7%,较2020年提高2.2个百分点。2020年至2024年,商贸企业连锁经营门店数从6146家增加至10423家,年均增加超过1000家;营业面积年均增长10.9%。
城乡市场共同繁荣。2020年至2025年,全省城镇消费品零售额从8503.1亿元增加至10276.54亿元,年均增长3.9%;乡村消费品零售额从998.1亿元增加至1311.45亿元,年均增长5.6%。2025年,乡村消费品零售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11.3%,较2020年提高0.8个百分点。2020年至2025年,关中、陕北、陕南地区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比值由2020年的6.9∶1∶1变为2025年的5.8∶1∶1.1,差距进一步缩小。(记者:苏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