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9日,国家档案局公布第六批《中国档案文献遗产名录》,共52项。我省有2项档案文献入选,分别是宝鸡青铜器博物院《何尊等五组周代有铭青铜器》和省档案馆、紫阳县档案史志馆《清代陕西紫阳县衙档案》。
《何尊等五组周代有铭青铜器》涉及何尊、四十二年逨鼎、四十三年逨鼎、逨盘、秦公镈(钟)5组青铜器,铭文年代为西周早期至春秋早期。相关青铜器铭文对研究西周以及春秋秦国的历史具有重要意义,对于我国文字书体的演变与发展具有重要见证作用。
《清代陕西紫阳县衙档案》保存于省档案馆和紫阳县档案史志馆,时间跨度为1766年至1911年。这些档案比较完整系统地记录了清朝中后期紫阳县的历史,对全面考察清代县级政权历史、政权运作模式及基层社会治理等具有重大史料价值。
2000年以来,我省共计7项档案文献入选《中国档案文献遗产名录》。省档案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继续坚持从守护人类记忆和文明的角度,加强档案文献遗产保护传承和活化利用,讲好档案文献遗产故事,展示丰富内涵价值。(记者 陈玮 赵茁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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