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坚决打击破坏野生鸟类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陕西省商洛市近日下发通知,进一步压实生态护林员职责,扎实推动野生鸟类保护及专项打击行动开展。
通知指出,做好野生鸟类保护工作,是生态护林员的重要职责之一。生态护林员要重点加强对林地、湿地、草地等鸟类主要活动区域,特别是迁徙候鸟集中停歇地、繁殖地及越冬地的巡查。在鸟类迁徙季、繁殖期等关键时段,加密巡查频次。巡查中需重点排查非法设置捕鸟网、陷阱、毒饵等猎捕工具,以及伤害鸟类、破坏鸟巢、捡拾鸟蛋、非法饲养等行为,并查看栖息地是否存在植被损坏、水体污染等破坏环境情况。同时,生态护林员需配合镇村做好野生鸟类保护宣传,营造全民爱鸟护鸟的良好氛围。
通知要求,生态护林员在巡查中发现非法猎捕、交易、运输、饲养野生鸟类等违法行为,须第一时间报告所在村(社区)或护林站。遇紧急情况(如正在发生的猎捕、伤害事件),可直接拨打110报警或联系所在镇办(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报告信息应准确包含违法行为发生时间、具体地点、违法人员特征及鸟类种类数量等关键线索,并积极配合后续调查取证。(作者:韩莹 刘永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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