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阳县生态资源禀赋优越,野生动物资源丰富,为守护全县珍贵的自然宝库,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略阳县发布鸟类等野生动植物保护“禁令”,切实加强森林生态系统保护。
该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陕西省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发布加强全县鸟类等野生动植物保护通告,明确多项保护要求与禁止性行为。对野生动植物资源范围作出界定,涵盖原生地天然生长的珍贵、濒危及稀有植物,包括国家和省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包含整体、部分及衍生物,要求全县所有单位和个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共同营造良好栖息环境。严禁在特定区域、时期使用毒药、猎套等工具非法猎捕、杀害野生动物,严禁采用夜间照明行猎等影响野生动物栖息繁衍的行为;严禁非法猎捕、采挖、交易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严禁生产、经营含非法来源野生动物制品的食品;禁止为违法交易发布广告,网络交易平台和商品交易市场不得为违法交易提供服务;此外,随意放生野生动物若造成损害或危害生态,也将依法担责。
此次通告的发布,犹如一张严密的保护网,将进一步筑牢法治屏障,为略阳县生态环境持续向好保驾护航,助力野生动植物在这片土地上生生不息、和谐共生。(走着:赵新红 王璐璐)
省政府机构
省级林业部门
市级林业部门
其他单位
主办单位:陕西省林业局 承办单位:陕西省林业信息宣传中心
陕ICP备19008076号
陕网安备61010402000437
网站标识码: 6100000003
地址: 西安市莲湖区西关正街233号 邮政编码: 710082 值班电话:88652000
主办单位:陕西省林业局 承办单位:陕西省林业信息宣传中心 值班电话:88652000
网站标识码:6100000003
陕ICP备19008076号
陕网安备61010402000437
移动端
微信
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