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天然林保护修复制度方案》明确提出,“要实行天然林保护与公益林管理并轨,加快构建以天然林为主体的健康稳定的森林生态系统”,这是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具体行动。近几年来,商洛市委、市政府始终心怀“国之大者”,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把推进天然林保护与公益林管理(以下简称“两林”)并轨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探索形成了“1234”商洛护林模式。
一、商洛“两林”并轨之基
商洛地跨长江和黄河流域,是国家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涵养区,是全省唯一全境处于秦岭区域的地级市。全市总面积1.93万平方公里,人口204万,辖7个县(区)、98个镇(办)、1294个村(社),现有林地2436.26万亩,占国土面积的82.9%,森林覆盖率69.56%,活立木蓄积5526.05万立方米,是全省林业大市、重点林区。林地按森林类别分:公益林1376.14万亩,商品林1060.12万亩;按权属分:国有林440.35万亩(其中国社合作造林271.87万亩),集体林1995.91万亩;按起源分:天然林1460.51万亩,人工林975.75万亩。森林资源以天然次生林为主,森林植被既有北亚热带常绿阔叶、针叶树种,又有暖温带落叶阔叶和针叶树种组成的混交林,种类较为复杂,保持着生物多样性的基本特征。动植物资源丰富,现有野生植物1324种,其中国家二级以上保护植物有野生红豆杉、紫斑牡丹、惠兰、细叶石斛等36种;野生动物种1100多种,其中国家二级以上保护动物有羚牛、金雕、黑鹳、金钱豹、林麝等46种;中草药1192种,列入国家中草药资源调查表的286种,素有“秦岭药库”之美誉。有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个、国家级森林公园4个、国家级湿地公园3个,省级自然保护区4个、省级森林公园4个。横跨商州、山阳、丹凤三县区110万亩连片流岭飞播林区,是西北地区规模最大、林相最好的松栎混交飞播林基地。
二、商洛“两林”并轨之探
(一)构建一套体系。商洛全域在天保工程实施区,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逐步建立了以国家统管为主、以家庭管理为辅的“两林”统一化管理体系,随着“林长制”的实施,“两林”并轨管护体系进一步完善。一是坚持高位推动,建立组织体系。天保工程实施初期,市、县(区)、镇(办)成立天然林保护工程领导小组,负责天然林、公益林管护工作。实施“林长制”以来,市、县(区)、镇(办)、村(社)党政主要领导担任林长,商洛市共设立林长4591名,进一步构建起了权责明确、运行高效的四级“林长制”组织体系。二是坚持协同联动,完善工作体系。将天然林和公益林纳入统一管护,实行行政、部门“双线”管理,共同做好林业政策宣传、森林资源保护、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野生动植物保护、森林灾害防控等重点工作,构建起了协调有序、协同有力的工作体系。三是坚持制度牵动,健全管理体系。建立“林长制”会议、林长巡林提示等制度,提醒相关林长、责任单位及时开展巡林护林工作,协调解决“两林”并轨重大问题,依法查处各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构建起了监管严格、全域覆盖的管理体系。
(二)形成两大支柱。坚持因林制宜、精准施策,对集体林、国有林实施分类管护,相互衔接、互为补充,形成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支撑有力的两大管护支柱。一是集体林管护支柱。集体林由县(区)林业局统筹,以镇(办)为主体实施管护,核心是“村社护林”。实行县(区)林业局、镇级林业分站、村级护林站、组级护林哨所(天保护林员、生态护林员)四级管护。结合实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落实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政策,与农户合股按照一定比例分成,农户也承担相应的管护责任。二是国有林管护支柱。国有林(含国社合作林)由县(区)林业局统筹,实行林场场长负责制,核心是“场社护林”。实行县(区)林业局、国有林场、工区(林场护林站)、护林员(林场职工、天保护林员、生态护林员)四级管护。
(三)建设“三个平台”。一是建设机构集成平台。天保工程实施期间,市、县(区)成立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管理办公室,镇(办)、村(社)成立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管理站。“两林”并轨之后,整合天保办、林业站、检查站、国有林场四支队伍力量,组建专业护林机构,形成了市、县(区)有野生动物和天然林保护管理中心,镇(办)有林业分站、村(社)有护林站的机构集成平台。同时,在全省率先成立市、县(区)林政执法支队(大队),为林业生态空间治理和林业行政规范执法提供了组织保障。二是建设信息共享平台。与通讯运营商签订合作协议,建成护林云平台管理系统,将商洛护林APP与“商洛林业”微信公众号联通并入,实行统一指挥调度、监控信息共享,管理人员可以通过平台监管基层护林人员履职情况,基层护林人员可通过手机直接进入系统查看现场情况,随时掌握管理区域的森林资源情况、管辖范围的巡护情况等,第一时间发现问题,第一时间到现场解决问题,有效发挥“人盯人+”的信息化管理功能。三是建设装备保障平台。投资5000多万元,改善基础设施,加强设备保障。建设标准化护林站122个、林业有害生物监测化验室8个,有效改善了基层管护人员工作和生活条件;布局监控摄像点1850个,购置无人机等设备30台,建立视频监测系统1套,对重点部位森林资源实现实时监控,确保重点林区巡护不间断、无死角;为基层护林中心(站)配备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设备9500多台(套),为护林员配备巡山护林工具、帐篷、防护服、防护面罩、医疗急救包等设备1.5万套(个),为森林资源管护提供了有力保障。
(四)健全“四项机制”。一是健全宣传引导机制。加强“两林”并轨宣传教育和管护知识普及,引导社会组织、群众通过订立村(居)规民约、开展义务植树、认定领养等方式开展造林护林宣传活动;充分利用网络、报刊、电视等媒体,全方位多角度提高社会公众对“两林”并轨的认识,不断扩大影响力和示范效应;及时发布“两林”并轨的重要举措和阶段成效,增强群众对森林管护的参与度和获得感;建立护林员选聘、培训机制,提升管护能力。近两年来,商洛市积极组织开展“保护秦岭·爱我家园”“秦岭生态卫士日”等活动,各界媒体刊发商洛护林信息1300余篇(条),营造了全社会共同管林护林的浓厚氛围。二是健全责任落实机制。商洛市建立“两林”并轨行政首长负责制,将全市划分成7个责任区,为每位市级林长确定1个联络单位,逐级签订“两林”并轨管护责任书,落实主体责任;实行月调度和“双查”机制(即查事先查人、查人深查事),严厉打击秦岭“五乱”涉林违法犯罪行为;建立森林资源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对落实“两林”并轨政策不力、破坏森林资源事件处置不力造成重大影响的,依规依纪依法进行问责,形成了“山有人管、林有人造、树有人护、责有人担”的管林护林兴林格局。三是健全政策支持机制。统筹安排基层护林单位供电、饮水、道路、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用天然林管护经费保障管护单位管护经费和护林员管护补助。把公益林生态补偿资金提取用于公益林监督检查和评价监测,结余资金用于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等。目前,商洛市纳入公益林生态补偿面积1016.67万亩,近两年来用于“两林”并轨的财政专项资金2.33亿元。四是健全督查考核机制。建立“两林”并轨目标责任考核机制,纳入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事项,并作为县(区)党委、政府及领导干部综合评价的重要参考;将“两林”并轨纳入市委深化改革重点内容,由市委改革办、市林业局等单位牵头,定期开展督查,下发整改清单督促各县(区)按时整改落实;对在“两林”并轨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三、商洛“两林”并轨之效
(一)资源总量持续增加。截至2021年,通过“两林”并轨,商洛市有林地面积比1999年增加385.71万亩,活立木蓄积增加3022.1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增长17.16个百分点,森林资源呈现恢复性增长的良好态势。2021年单位面积蓄积量、单位面积蓄积年均生长量比1999年分别增加1.55立方米/亩、0.077立方米/亩。
(二)生态功能逐步恢复。经过多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商洛市森林生态系统逐步恢复健康,生物多样性功能逐步显现,林间断流干涸的小溪恢复清水长流,自然灾害天气减少,林麝、黑鹳、白鹳、锦鸡、红腹金雉等野生动物种群数量不断增加,银杏、红豆杉、短柄枹栎、兰科等珍稀野生植物群落大幅增长,生态环境明显改善。
(三)经济效益大幅提升。商洛依托森林资源优势,带动了生态旅游业发展,形成了以金丝峡、牛背梁、天竺山、木王国家森林公园为主体的森林康养、生态旅游开发格局,林下经济、休闲娱乐、餐饮服务等一大批绿色产业集群化发展,成为县域经济新的增长点,全市森林资源的储备价值达到90.66亿元。近年来,林区职工群众的生活水平显著提高,住房、办公、饮水、交通等生产生活条件有了极大改善。特别是一大批群众在天保工程中领到了生态补偿金、当上了生态护林员,仅此两项年增收1万多元。“两林”并轨在服务全市高质量发展中产生了良好经济和社会效益。
(四)绿色品牌更加亮丽。商洛市成功创建为“国家森林城市”,被列入国家级全域森林康养试点建设市,荣获“全省森林旅游示范市”“全省绿化模范市”称号,洛南、丹凤、商南、山阳、柞水、镇安等6个县被授予“省级森林城市”称号,城市名片的生态底色更绿更亮。“商洛核桃”被评定为首批“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全国绿色农业十大最具影响力地标品牌”,镇安县板栗被认定为全省首批特色农产品优势区。
四、商洛“两林”并轨之思
商洛推进“两林”并轨的探索与实践,为全省乃至全国提供了可资借鉴的样本和路径,也带给我们很多启示。
(一)领导重视、部门配合是保证。近几年来,商洛市委、市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实行“两林”并轨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特别是对国有林场改革、富余人员安置、森林防火、资源管护、基层管护站建设、林区产业发展等重点问题,倾注了大量的心血和精力;市人大、市政协多次组织代表和委员视察调研“两林”并轨工作,帮助解决了许多困难;市直相关部门多次组织调研,在资金配套、机构设置、编制调配等方面给予了大力支持。实践证明,只有各级领导高度重视、相关部门密切配合,才能促使“两林”并轨顺利实施,并取得良好效果。
(二)资金支持、项目带动是关键。近几年来,中央和省市县累计投入“两林”并轨管护资金10.38亿元,用于购买管护服务、改善管护设施、健全管护体系、加强林场建设等,免除国有林场金融债务2100万元。先后争取到公益林建设、中心苗圃和林木良种基地建设、森林防火、林区道路建设、基层管护站建设、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建设、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等一大批林业重点项目,这些都为商洛市“两林”并轨顺利实施发挥了关键性作用。实践证明,只有加大财政支持力度,通过政府组织、群众参与、社会关注,才能不断提升“两林”并轨管护水平,构建起健康稳定的森林生态系统。
(三)干部奉献、群众受益是基础。多年来,在原来工资不能足额发放、工作生活条件十分艰苦等诸多不利因素影响下,林区干部职工一直坚守在偏远山区抓天然林保护和公益林建设,抓产业开发和多种经营,确保了国家森林资源安全。通过生态补偿、聘请生态护林员,不仅为林区群众增加了收入,也开辟了新的增收途径,有力保障了林区社会和谐稳定。实践证明,只有尊重林区群众对大山的情感,继承和弘扬老一辈护林人艰苦奋斗、敬业奉献的优良传统,才能为全民护林注入强大动能;只有在设施设备、薪酬待遇等方面解决好一线护林员工作和生活困难问题,在生产经营、生态补助等方面为群众着想,才能更好满足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优良生态产品、优质生态服务的需要。
(四)政策保障、机制创新是动力。通过实行集体出地、国有林场造管、收益按比例分成的国社合作机制,解决了重点区域林子造不起来、造起来管不好等难题,实现了林造到哪里,管护站点就设到哪里,也实现了林业职工和林区群众由砍树人向种树人、护林人转变,进一步调动了他们管林护林的积极性。通过实施国有林场改革,将商洛市国有林场全部纳入同级财政全额预算管理,林场债务得到有效化解,实现了轻装上阵。生态护林员、生态扶贫、生态效益补偿等利好政策为林区群众脱贫提供了基础保障,为“两林”并轨提供了人员保障,解决了护林“最后一公里”问题。实践证明,只有不断创新机制、完善政策,才能推动“两林”并轨提质增效,增强林业高质量发展的内生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