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渭南发布2023年1号总林长令——《关于严格保护森林资源的令》,要求各级总林长、林长要严防森林火灾,制止乱牧行为,坚决杜绝乱占林地和占用耕地造林绿化等违法违规行为。
总林长令明确,各级总林长、林长要切实履职尽责,亲自督导落实,有效防范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各级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要加强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强化火源管控,科学完善应急预案,及时响应启动林火应急处置机制。
总林长令要求,各级总林长、林长要严守林业生态红线,严厉打击乱占林地和乱砍滥伐等涉林违法行为;要严格落实《陕西省封山禁牧条例》和《渭南市贯彻落实<陕西省封山禁牧条例>工作方案》,依法封山,依法禁牧,广泛宣传,加强巡查管护,坚决遏制在封山禁牧区放养牛、羊现象,确保森林资源安全。
总林长令强调,各级总林长、林长要落实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杜绝在耕地上大搞造林绿化的行为。违规占用耕地及基本农田造林的,不予核实造林面积,正在违规占用耕地造林的要立即停止,并严肃追责。(作者:崔峰 杨晓娟 审核:卢益民 编辑:慕旭飞 韩莹)
省政府机构
省级林业部门
市级林业部门
其他单位
主办单位:陕西省林业局 承办单位:陕西省林业信息宣传中心
陕ICP备19008076号
陕网安备61010402000437
网站标识码: 6100000003
地址: 西安市莲湖区西关正街233号 邮政编码: 710082 值班电话:88652000
主办单位:陕西省林业局 承办单位:陕西省林业信息宣传中心 值班电话:88652000
网站标识码:6100000003
陕ICP备19008076号
陕网安备61010402000437
移动端
微信
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