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发布2024年第1号总林长令
时间:2024-04-08 09:14 来源:咸阳市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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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咸阳市委书记、市总林长夏晓中,市长、市总林长冷劲松签发2024年第1号总林长令,对全市森林防火工作作出安排部署,提出明确要求。

总林长令要求,各级林长是森林草原防灭火第一责任人,要全面执行森林防灭火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结合林长制落实“第一责任人”防控责任。全面落实“四级林长+护林员”网格化管理,建立健全镇(街道)、村(社区)和森林草原经营单位末端责任落实机制,将责任真正落实到山头、地块、人头。确保全年森林、草原火灾受害率分别低于0.9‰和2‰,不发生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和扑火人员伤亡事故。

总林长令要求,各级人民政府要及时发布禁火令,严禁林区内一切野外用火活动,严格落实用火审批、入山检查、日常巡护等制度。要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突出重点区域和重要目标,建立隐患台账和责任清单,切实把火灾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要加大对违规用火行为及森林草原火案的查处打击力度,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震慑一片。

总林长令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各种媒体平台,采取播放公益广告、推送提示短信、悬挂宣传横幅、张贴防火标语等多种方式,向林区及周边群众宣传森林草原火灾危害和紧急避险自救知识,积极倡导文明祭祀、环保祭扫,教育引导群众自觉遵守防火有关规定。要加大正反两面典型宣传,选树一批护林防火典型,曝光一批森林草原火灾案例,全面加强示范引领和警示教育。

总林长令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坚持“打早、打小、打了”和“三先四不打”原则,严格落实专业指挥,全面规范火场管理,科学组织扑救,确保人员安全。各级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要及时修订完善森林火灾应急预案,规范组织指挥程序和应急处置能力。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大森林防火专项资金投入力度,有计划统筹推进预警监测、防火道路、火场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及时补充更新各类防扑火装备物资和办公设备。确保一旦出现火情,能够快速反应,高效处置。

总林长令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坚持依法治火、依法管火,严格火灾责任追究制度。要压紧压实火灾防控责任,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带班制度和森林火灾信息报送机制,对瞒报、迟报、谎报森林火灾,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从严追究相关责任人和带班领导的责任,对落实《咸阳市森林防火隐患排查整治暂行规定》不到位的单位或个人,通过提示、通报、约谈、督办等方式,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严肃追责问责,确保责有人担、事有人管、火有人防,推动工作落地落实。(作者:董岩 审核:王北平 编辑:慕旭飞 陈君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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