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湿地保护规划(2025—2030年)》政策解读

1月21日,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省林业局正式印发《陕西省湿地保护规划(20252030年)》。《规划》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立足新发展阶段,分析研判了我省当前湿地保护工作存在问题与面临的挑战,突出重要区域湿地保护修复,对全省湿地保护工作进行科学规划。规划年限为2025—2030年。

《规划》共6章23节,统筹陕西省湿地资源的分布特点、功能差异、干扰因子、保护现状,尤其是与湿地形成有关的地质地貌和水文特性、湿地生态结构与功能,以及面临的主要问题,将陕西省湿地的保护利用格局划分为“一核、两区、三带”。一核指秦岭湿地生境保护核心区,两区指陕北长城沿线河湖湿地保护区、黄土高原河库湿地综合治理区,三带指黄河沿岸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带、渭河谷地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带和巴山湿地水源涵养保护带。

明确了保护修复重点方向,提出了严格湿地管理、强化湿地保护、实施湿地修复、湿地资源合理利用4大方面重点任务。一是从湿地总量管控、完善分级管理、落实红线管控和健全监督监测4方面落实湿地管理;二是从完善湿地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推进规划修编和勘界立标工作、完善湿地保护管理基础设施3方面强化湿地资源保护;三是按照“一核、两区、三带”的湿地空间格局,科学布局了全省退化湿地修复项目;四是从推进湿地科普宣教、开展小微湿地建设、引导湿地利用示范3方面落实湿地资源合理利用。

规划提出到2030年,全省湿地生物多样性、生态系统得到全面保护。湿地分级分类保护体系持续完善;重点区域退化湿地得到有效修复;湿地合理利用、小微湿地建设协调发展;湿地涵养水源、净化水质、蓄洪抗旱、调节气候功能更加强大,湿地保护高质量发展格局稳步建立,实现湿地资源有序利用,有力支撑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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