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610000016000697G/2025-00089 | 发文字号 | 陕林护许准〔2025〕129号 | ||
发布机构 | 省林业局 | 公文时效 | 长期公开 | ||
主题分类 | 林业 | 发布日期 | 2025-07-18 | ||
内容概述 |
榆林市榆阳区移民搬迁协调服务中心:
你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和《榆林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榆林市榆阳区移民搬迁协调服务中心榆林市王圪堵水库榆阳区移民区韩家峁联户98亩耕地田间道路建设工程占用林地的审查意见》(榆政林审字〔2025〕492号)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榆林市王圪堵水库榆阳区移民区韩家峁联户98亩耕地田间道路建设工程在陕西横山臭柏市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建设,你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其他相关手续。
二、在工程施工和运营期间,你单位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陕西横山臭柏市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的监督和管理,严格执行有关协议,并会同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对自然资源和环境进行监测,及时采取措施,避免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确保自然保护区保护管理工作正常运行。施工过程中,严禁使用带有松材线虫等检疫性林业有害生物的木材及产品,切实防范森林病虫害。
三、本决定仅对榆林市王圪堵水库榆阳区移民区韩家峁联户98亩耕地田间道路建设工程在陕西横山臭柏市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本次申请建设内容有效,如工程性质、规模、地点等发生变化,应重新按照在地方级自然保护区修筑设施行政许可报批。
四、榆林市林业和草原局、榆林市榆阳区林业局、榆林市横山区林业局应对该工程在陕西横山臭柏市级自然保护区建设和运营情况进行监督。
五、本行政许可决定的有效期为2年。确需延期的,你单位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向我局申请延期。工程在有效期内没有实施且未申请延期的,本行政许可决定自动失效。
附件:榆林市王圪堵水库榆阳区移民区韩家峁联户98亩耕地田间道路建设工程在陕西横山臭柏市级自然保护区工程布局图
陕西省林业局
2025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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