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610000016000697G/2024-00025 | 发文字号 | 陕林宣发〔2024〕35号 | ||
发布机构 | 省林业局 | 效力状态 | 有效 | ||
主题分类 | 林业 | 发布日期 | 2024-03-19 | ||
内容概述 |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和韩城市林业主管部门,市委文明办、市文旅局、市政协人资环委、团市委、市科协,秦岭国家植物园,局直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大力发展自然教育,建好用好自然教育基地,省林业局、省委文明办、省文旅厅、省政协人资环委、团省委、省科协共同制定了《陕西省自然教育基地管理办法(试行)》,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陕西省林业局 中共陕西省委文明办
陕西省文化和旅游厅 陕西省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
共青团陕西省委 陕西省科学技术协会
2024年2月26日
(规范性文件编号:41-46〔2024〕5号)
省政府机构
省级林业部门
市级林业部门
其他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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