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铜川数科350MW压缩空气储能电站送出工程线路途经药王山风景名胜区选址方案核准的批复

铜川市林业局:

你局《关于<铜川数科350MW压缩空气储能电站送出工程线路途经药王山风景名胜区选址方案>的核准请示》(铜林字〔2025〕83号)及附件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铜川数科350MW压缩空气储能电站送出工程线路途经药王山风景名胜区选址方案》。项目建设单位为国网陕西省电力有限公司铜川供电公司。

二、严格按照优化后选址方案规模建设。铜川数科350MW压缩空气储能电站送出工程线路长度约10.66km,塔基31基,为330kV架空线路。其中穿越药王山风景名胜区长度约1.87km,新建铁塔5基(N18#,塔高53.3m;N19#,塔高35.5m;N20#,塔高35.5m;N21#,塔高50.5m;N22#,塔高41.5m),均为转角塔。其中N20#、N21#、N22#塔基段沿用35kV矿山线通道0.81km。塔基分别占地面积约160.5㎡,合计约802.5㎡;临时用地面积2869㎡。

三、根据《风景名胜区条例》等有关规定,依法依规办理其他相关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

四、加强项目建设生态环境管控。严格落实水土保持、固废排放、污染防治等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执行35kV矿山线线路及铁塔拆除生态保护方案,严格保护风景区资源。不得在风景区内堆放建筑材料及设置废弃物堆放场或取土取水,不得进行与该项目无关的活动。同时,要优化施工工艺,减少地表扰动,避免对水体、林草、野生动植物等自然生态环境的影响。

五、你局指导风景区管理机构加强项目建设的全过程监督管理。施工过程中,加强监督检查和动态监测,督促风景区管理机构和建设单位强化项目区以及周边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建设结束后,及时做好场地清理、塔基周围生态环境治理、植被恢复以及绿化美化等工作,维护好风景区风貌。

六、若需调整或变更风景区内工程建设规模及内容,应按规定程序报省林业局核准。

附件:1.铜川数科350MW压缩空气储能电站送出工程线路途经药王山风景名胜区选址线路示意图

      2.铜川数科350MW压缩空气储能电站送出工程线路途经药王山风景名胜区选址遥感影像图

                                 陕西省林业局

                               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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