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610000016000697G/2025-00110 | 发文字号 | 陕林护字〔2025〕531号 | ||
| 发布机构 | 省林业局 | 效力状态 | 有效 | ||
| 主题分类 | 林业 | 发布日期 | 2025-10-27 | ||
| 内容概述 | |||||
宝鸡市渭滨区交通运输局:
你局《关于申请核准中岩山景区连接线公路途经宝鸡天台山风景名胜区选址方案的函》(宝渭交函〔2025〕42号)及附件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中岩山景区连接线公路途经宝鸡天台山风景名胜区选址方案》。项目建设单位为宝鸡市综合交通建设协调服务中心。
二、严格按照选址方案规模建设。中岩山景区连接线公路共计6543米,二级公路。途经风景区起点K5+339.04南26米处,终点K6+587.7(靠近终点一侧53.66米为现状道路,不计入新建道路长度),共计1169米,路基宽10米,双向两车道,其中桥梁1座506米,永久占地28053.11平方米,无临时用地。
三、根据《风景名胜区条例》等有关规定,依法依规办理其他相关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
四、加强项目建设生态环境管控。落实水土保持、固废排放、污染防治等措施,严格保护风景区相关资源。道路护坡等构筑应与景观及风景区周边环境相协调。不得在风景区内堆放建筑材料及设置废弃物堆放场或取土取水,不得进行与该项目无关的活动。同时,要优化施工工艺,减少地表扰动,避免对水体、林草、野生动植物等自然生态环境的影响。
五、宝鸡市林业局指导风景区管理机构加强项目建设的全过程监督管理。施工过程中,加强监督检查和动态监测,督促风景区管理机构和建设单位强化项目区以及周边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建设结束后,及时做好场地清理、边坡治理、植被恢复以及绿化美化等工作,维护好风景区风貌。
六、若需调整或变更工程建设规模及内容,应按规定程序报省林业局核准。
附件:1.中岩山景区连接线公路途经宝鸡天台山风景名胜区选址线路示意图
2.中岩山景区连接线公路途经宝鸡天台山风景名胜区选址遥感影像图
陕西省林业局
2025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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