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610000016000697G/2024-00047 | 发文字号 | 陕林策字〔2024〕112号 | ||
发布机构 | 省林业局 | 效力状态 | 有效 | ||
主题分类 | 林业 | 发布日期 | 2024-04-09 | ||
内容概述 |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和韩城市林业主管部门,局机关有关处(室),秦岭国家植物园,局直属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市场监管总局等八部门关于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重点领域的通知》等部署要求,强化标准引领作用,更好支撑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提振民营经济发展信心,最大程度释放标准化效能,按照《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征集2024年企业标准“领跑者”重点领域的函》(陕市监函〔2024〕205号)要求,现将2024年涉林企业标准“领跑者”重点领域征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单位参照《陕西省林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结合本部门本地区林业重点工作实际需求,研究提出2024年涉林企业标准“领跑者”重点领域。
二、各单位确定涉林企业标准“领跑者”重点领域时,应着重关注我省重点领域的涉林产业链链主企业、龙头企业、独角兽企业、单打冠军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并填写《2024年企业标准“领跑者”重点领域建议表》(见附件),其中:
1.所申报的重点领域分类,应源引国家标准《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中的小类,标准全文可通过国家标准全文公开系统查看。如拟建议的领域未包括在现有分类标准中,填报时须注明所参考的分类依据。
2.所申报重点领域原则上应有对应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3.所申报的重点领域,应有较为成熟的评估条件,包括专业的第三方评价机构。2023年已公布的重点领域不需要重新提出。
三、请各单位于2024年4月15日前,将《2024年企业标准“领跑者”重点领域建议表》(含电子版)加盖公章后发送至指定邮箱(279304528@qq.com)。
附件:1.2024年企业标准“领跑者”重点领域建议表
2.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征集2024年企业标准“领跑者”重点领域的函
陕西省林业局
2024年4月8日
(联系人:王陆旭 电话:029-8865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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