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草原有害生物防治及督导调研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和韩城市林业主管部门,秦岭国家植物园,局直属有关单位:
  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是一项连续性、经常性、基础性的草原保护工作。为加强组织领导,增强防范意识,加大监测预警和防治力度,切实降低有害生物对草原造成的威胁。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草原有害生物防治任务及有关要求,省局制定了我省防治任务计划,下达你们,请各单位统筹谋划,做好防治工作。同时省局决定在7-9月组织开展全省草原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督导调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1年草原有害生物防治任务及要求
  (一)2021年草原有害生物防治任务
  全省2021年草原有害生物防治任务246.2万亩,其中鼠害197.2万亩,虫害44万亩,毒害草5万亩。
结合各单位有害生物调查和发生预判结果,2021年草原有害生物防治任务下达延安市126.2万亩,其中鼠害97.2万亩,虫害29万亩;下达榆林市120万亩,其中鼠害100万亩,虫害15万亩,毒害草5万亩。
  (二)防治工作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草原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重要意义,依托草原有害生物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强化组织领导,科学部署防治工作,落实防治任务,自觉落实《草原法》《生物安全法》有关规定,坚持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方针,建立健全重大草原有害生物灾害防治地方政府负责制,不断完善“政府主导,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工作机制。
  2.做好监测预警。各单位要加强监测预警工作研究,提高灾害发展形势研判能力,有条件的要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建立和实行草原有害生物发生趋势会商制度,争取做好中短期生产性预报。草原有害生物防治业务承担机构8月底前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如遇重大灾情或防治事故等紧急情况随时上报。落实周报告制度,实行零报告,每周二将草原有害生物发生与防治情况报送至省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总站。省林业局草原有害生物防治24小时值班电话029-88652000。
  3.做好草原有害生物普查工作。各单位要按照草原有害生物普查工作方案和技术方案做好普查工作,要建立健全草原有害生物普查的组织领导和工作机制,细化普查工作任务,定期上报工作进度。要严格技术标准把控,加强普查工作信息化管理,确保普查工作开好局启好步。
  4.抓好草原鼠害和外来入侵物种防控。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按照《进一步加强外来物种入侵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有关要求,切实做好草原鼠害防治、外来入侵物种等重要有害生物防控工作。要主动加强与农业农村、环境保护、海关口岸等相关部门的协调沟通,建立健全多部门、多环节、多层次的综合协同防御体系。要及时完善应急预案,成立防治指挥机构及专家指导组,进一步落细落实防治措施。要加强应急演练,提前做好物资储备、机械维修、人员培训等工作,确保出现灾情时能够及时有效科学应对。
  5.提高绿色防治比例。各单位要聚焦防治工作重点,优化防治作业设计。要科学规范农药使用的各个环节,实行农药使用记录备案、抽样送检制度,严格按有关规定和农药标签规定施用农药。要大力推广应用生物制剂、植物源农药、天敌招引与释放、人工物理防治和生态调控等绿色防治措施,提高防治水平。
  6.没有具体防治任务的单位参照以上要求,加强草原有害生物监测预警,遇有情况及时报告。要落实工作责任,做好防治和普查工作研究,指导基层一线开展好草原有害生物防治和普查,增强草原有害生物防治能力,确保辖区范围草原资源安全。
  二、做好草原有害生物防治督导调研工作
  各单位要全面做好本辖区草原有害生物防治督导调研工作的同时,配合省局完成重点调研任务。
  (一)督导调研内容
  1.有关文件精神落实情况。主要包括《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草原保护修复的若干意见》中有关加强草原有害生物防治工作措施落实情况及进一步做好贯彻落实工作的对策建议。
  2.草原有害生物普查工作开展情况。按照《陕西省草原有害生物普查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各单位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机制、实施方案、普查队伍、材料、设备、物资等准备情况和存在问题及工作建议。
  3.监测预警工作开展情况。草原有害生物监测工作情况,包括信息会商制度、应急值守制度、信息报告制度的执行情况。
  4.防治工作开展情况。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措施落实和重点工作推进情况及对策建议。草原用药使用与管理、绿色防治计划实施、新技术推广示范等落实情况。重点地区草原鼠害及外来入侵物种防治措施落实情况。重大草原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实施方案制(修)订,应急指挥机构及物资储备、人员演练,联防联治机制建立等落实情况。
  5.规章制度建立情况。“十四五”期间草原有害生物防治工作思路制定、规划编制、规章制度修订等情况。
  (二)督导调研方式与时间
  1.督导调研方式。以各单位全面督导调研和省局重点调研相结合的方式开展。
  2.督导调研时间。各单位根据草原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开展情况自行组织督导调研,省局将适时组织开展重点调研。
  (三)督导调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务求实效。要做到督导有成效,调研有成果。在认真组织本单位督导调研活动的同时,积极配合做好省级重点调研工作。
  2.深入基层一线,及时发现和解决草原有害生物防治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总结经验和典型做法。
  3.督导调研期间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
  请各单位于7月12日前将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机构人员和联系方式、24小时值班电话以及周报联系人联系电话报省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总站,联系人:郭丽洁,联系电话:029-88652305。于9月1日前将草原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督导调研报告报送省林业局湿地草原和荒漠化管理处,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xcygz2019@163.com。联系人:王晋峰,联系电话:029-88652192。



陕西省林业局

2021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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