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610000016000697G/2016-05663 | 发文字号 | 陕林场字〔2016〕258号 | ||
发布机构 | 省林业局 | 效力状态 | 有效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日期 | 2016-12-28 | ||
内容概述 |
汉中市林业局:
你局上报《关于申请设立陕西省苗寨(镇巴)省级森林公园的请示》(汉林字[2015]155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设立陕西省镇巴苗寨森林公园,面积1092公顷。四至范围:东至庵垭梁,西至陈家山,南至七里沟,北至宏岩沟,公园由黄河沟、黑虎梁、庵垭梁三个片区组成。
其中黄河沟片区地理坐标:东经107°50′41″~107°52′15″,北纬32°32′52″~32°35′07″之间;庵垭梁片区地理坐标:东经107°53′17″~107°54′09″,北纬32°31′33″~32°32′53″之间;黑虎梁片区地理坐标:东经107°52′40″~107°53′55″,北纬32°30′53″~32°32′28″之间。
二、抓紧做好森林公园的总体规划编制工作。自批复之日起,请委托具有乙级以上规划设计资质的单位在18个月内完成《森林公园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并按规划搞好建设,总体规划要坚持“保护优先、合理开发、永续利用”的原则,确保森林公园内基础设施建设与自然景观相协调。
三、要严格按照《陕西省森林公园条例》,加强管理,规范森林公园的建设和经营行为,做到安全保障、秩序优良、环境优美,努力实现森林资源的可持续发展。
陕西省林业厅
2016年12月27日
省政府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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