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610000016000697G/2012-05276 | 发文字号 | 陕林造字〔2012〕85号 | ||
发布机构 | 省林业局 | 效力状态 | 有效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日期 | 2012-05-14 | ||
内容概述 |
省楼观台实验林场:
你场报来《陕西省楼观台实验林场2011年度天然林保护工程区森林抚育补贴试点资金项目作业设计》(陕楼林发〔2012〕10号)收悉。经现地审查和省森林抚育经营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规模
2011年度天然林保护工程区森林抚育补贴试点作业面积6000亩,区划6个作业区,涉及9个林班29个小班,其中风景林小班3个,防护林小班26个。共布设样地53个。
二、抚育内容
1、抚育对象为人工竹林,林地权属、林木权属均为国有,林种为风景林和防护林。
2、抚育措施为割灌,割除影响竹子生长发育的藤本植物、高大草本和胸径5厘米以下灌木;对妨碍竹子生长的胸径5厘米以上灌木进行修枝;保留不影响竹子生长的林内灌木。
3、割灌剩余物处理。将割除的藤灌以及死亡竹子植株,短截后平铺留置于林地腐烂做为肥料。
三、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建设总投资720000元,其中直接生产费用684000元,占总投资的95.0%;间接费用36000元,占总投资的5.0%。资金来源均为2011年度天然林保护工程森林抚育补贴试点中央专项资金。
四、建设要求
1、抓紧时间组织施工,严格按照省森林抚育有关规程、办法进行实施,不得随意变更设计方案和作业标准,实行技术人员跟班作业,以确保项目建设质量。
2、要做好项目建设的公示、宣传、培训等工作。
3、做好抚育成效监测和档案管理工作。安排专人定期记录监测数据及收集影像资料,实行专柜专档管理。
4、加强项目资金管理,按照国家林业局《森林抚育补贴试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农〔2010〕546号)要求,做到专款专用,严禁任何形式的截留和挪用。
5、2012年7月底前完成项目实施区的作业施工和自查验收工作,并将工作总结上报省厅。
二○一二年五月 日
省政府机构
省级林业部门
市级林业部门
其他单位
主办单位:陕西省林业局 承办单位:陕西省林业信息宣传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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