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林业厅关于做好省林业书画协会、摄影协会、文学社注册会员登记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区)林业局,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大力弘扬林业生态文化,加强机关文化建设,丰富广大林业工作者的精神生活,倡导先进、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创建和谐组织,普及书画、摄影、文学等文化活动,推进林业从业人员整体素质。陕西省林业书画协会、摄影协会、文学社进行会员注册登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协会宗旨
  陕西省林业书画协会、陕西省林业摄影协会、陕西省林业文学社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推进林业干部职工素质教育、繁荣机关文化,促进林业生态文化事业发展,服务于全省林业建设工作。
  二、协会基本任务
  1.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指导会员开展以弘扬林业精神和生态建设成就的书画、摄影、文学交流与作品展示等活动,增强文化艺术对推动事业发展的影响力。
  2.建立书画、摄影、文学协会实习创作基地,积极开展学习培训、交流研讨等活动,大力培养广大林业干部职工对赞美林业生态文化的创作激情和责任。
  3. 组织林业干部职工举办书画、摄影、文学展览与讲座,在全社会普及林业生态文化。
  4. 开展优秀书画、摄影、文学作品评选活动,有计划地做好会员发展工作,推荐优秀会员加入国家林业文联、省书法家协会、省美术家协会、省摄影家协会、省作家协会。
  5. 组织陕西省内资深书画家、摄影家、文学家深入机关,深入林区,开展丰富多彩的采风、联谊等活动,扩大宣传林业建设成就。
  三、协会会员资格标准
  1.热爱林业事业,喜欢书画、摄影、文学创作,对弘扬林业生态文化的责任感、使命感强烈。
  2. 入选全省林业系统或省级以上书画、摄影、文学展览者; 在有关专业刊物上发表过有较高水平的书画、摄影、文学理论研究文章,或出版过有较高水平的书画、摄影、文学专著、作品集者。
  3.多年从事书画、摄影、文学研究或者组织工作,且成绩突出者。
  四、其它事项
  1.会员推荐:林业系统各级领导要从加强机关文化建设、提高本单位凝聚力、促进林业工作实际出发,重视会员推荐工作并做好会员推荐工作。
  2.报送内容及地点:每一位会员要逐项填写好《会员登记表》、个人书画奖励证书复印件及书画、摄影、文学作品1幅(片)。以上内容均交到陕西省林业厅直属机关党委608室
  3.报送截止时间:5月19日前。
  4.联系人:陕西省林业厅直属机关党委 王 毅
  联系电话:029-88652811

  附件:陕西省林业书画(摄影、文学)协会会员登记表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一日

附件

陕西省林业书画(摄影、文学社)协会会员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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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林业书画(摄影、文学)协会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书画(摄影、文学)奖励证书复印件请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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