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林业厅关于陕西省桥山森林公园变更经营面积的批复

延安市林业局:
  你局《关于变更陕西省桥山森林公园经营面积的报告》(延市林函〔2010〕51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陕西省桥山森林公园经营面积由原来的3932公顷变更为4358.5公顷。其中包括:百药沟景区3927.8公顷,紫峨寺景区430.7公顷。
  二、变更后森林公园仍与桥山林业局实行“两块牌子、一套机构”的管理体制。
  三、请据此批复,在一年内完成森林公园总体规划的修编工作。规划未获得批准前,不得在公园内进行永久性设施建设。
  四、要严格按照《陕西省森林公园管理暂行办法》,加强管理,规范森林公园的开发建设和经营行为,做到安全保障、秩序优良、环境优美,努力实现森林资源的可持续发展。
  此复。

 

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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