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610000016000697G/2010-05033 | 发文字号 | 陕林字〔2010〕684号 | ||
发布机构 | 省林业局 | 效力状态 | 有效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日期 | 2010-10-08 | ||
内容概述 |
各市林业局:
今年“十一”黄金周,在国家林业局公园办和省假日旅游指挥中心的领导下,全省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和各森林公园共同努力,克服7月份暴雨洪灾带来的不利影响,森林旅游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实现了“安全、秩序、质量、效益”四统一的目标。
一、提高认识,精心准备
按照全省旅游“黄金周”联席会议精神和《省假日旅游指挥中心关于做好2010年全省国庆节假日旅游工作的通知》要求,省厅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2010年“十一”黄金周森林公园旅游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陕林发[2010]246号),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各森林公园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安全责任,认真开展节前检查、节日值班和信息统计,加大节日期间旅游安全和服务接待监管力度,确保了森林旅游服务活动的顺利开展。
二、开展检查,确保安全
省公园办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安排了节日值班和信息统计工作,节前对玉华宫、太安等森林公园的安全工作和应急预案进行了检查,并对已开业的部分国家级森林公园进行了电话询查。各市林业局按照省厅通知要求在节前组织所辖森林公园开展了安全检查和自查。各森林公园制定了黄金周旅游安全工作方案,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任务,落实了责任。黄金周期间,各森林公园坚持24小时值班,工作人员以积极负责的态度,立足本职,坚守岗位,热心周到的为游客服务,受到了好评。
三、森林公园暨森林旅游接待情况
“十一”黄金周期间,太白山、楼观台、朱雀、太平、王顺山、金丝大峡谷、木王、朱雀、南宫山、汉中天台、黑河、少华山等12处国家级森林公园上报了旅游情况。据统计,12处国家级森林公园共计接待游客19.9万人次,门票收入1145.4万元,分别比去年增长了11%和30%。据不完全统计,长假期间,全省森林旅游人数达132万人次,实现直接收入7900万元,社会综合收入8.6亿元。
各市林业局和各森林公园高度重视森林旅游统计工作,准确、及时填报相关数据和报表,确保信息畅通。
二〇一〇年十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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