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局:
根据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召开全国林木种苗工作会议的预通知》(办场字﹝2010﹞109号)精神,我们对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2000年以来我省种苗工作进行了全面总结和回顾,并对今后全省林木种苗工作的发展思路、目标和重点进行了认真研究和分析。现将有关材料报来,请审阅。
附件:陕西省林木种苗工作总结
二○一○年九月二日
依法行政 规范管理 全面提升全省林木种苗行业发展水平
陕西林木种苗工作总结
林木种苗是林业建设的基础。长期以来,在各级林业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省林木种苗战线的全体同志齐心协力、埋头苦干,倾力推动我省林木种苗事业的不断发展。特别是近十年来,随着国家对林业建设的重视和支持,全省林木种苗行业呈现出健康快速发展态势。种苗生产供应能力不断增强,种苗品质和质量全面提高,依法行政规范有序,种苗产业迅速发展。今年是“十一五”的最后一年,也是我国开始实行良种苗木补贴的第一年,按照国家林业局的要求,我们对全省林木种苗工作进行了全面总结和回顾,提出新形势下林木种苗工作的发展思路和目标。现就有关问题汇报如下:
一、种苗工作的回顾与总结
(一)抓好生产供应,保障林业建设用种用苗。
多年来,我省各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切实抓好种苗生产供应,确保了全省造林用种用苗生产需要。一是合理引导种苗生产。2000年,退耕还林和天然林保护工程启动实施,造林任务大幅增加,在种苗需求迅速增长的情况下,为了确保种苗供应,我省各级林业主管部门采取得力措施,充分发挥国有种苗基地的示范带动作用,调动社会参与种苗生产经营热情,努力提高种苗产量。据统计,1999~2004年全省共完成育苗面积178万亩,年均产苗36.5亿株、供种200多万公斤。2005年以来,我省根据造林任务的变化,在保证种苗供应的同时,积极调整树种结构,大力发展经济林、花卉等种苗生产。05年以来,全省年育苗面积稳定在20万亩左右,年均产苗量21亿株,其中油茶、核桃等经济林苗木供应量已占到25%,花卉苗木产量提高118 %,种苗生产结构调整初显成效。二是着力抓好种苗供应。我省坚持把苗木供应作为退耕还林等工程实施的重点环节来抓,出台了《陕西省退耕还林(草)种苗生产供应暂行办法》等一系列规定,要求苗木供应除具备“一签两证”外,还要填写发放单和供应单,并依据发放单兑现种苗补助费。延安市提出苗木生产、使用、监管、质检四见面的供应办法,有力地保证了工程造林的顺利实施。十年来,我省重点工程造林用苗总量超过百亿株,苗木供应基本做到了规范有序、保障供给。在种子供应中,我省着力抓好飞播用种的生产供应这个大头,印发了《陕西省飞机播种造林(治沙)工程管理办法》,对全省飞播造林用种实行统一管理,统一经营,统一供应,不仅满足了用种需要,还提高了种子质量,确保了飞播造林成效。三是大力扶持良种生产,努力推进种苗生产的良种化进程。首先,积极争取国家投资,加强良种基地建设。经过坚持不懈的努力,油松等树种良种基地建设成效显著,基地面积达到6615.3公顷,良种年产量达到8万公斤。其次,以产业发展为契机,大力推动经济林良种苗木生产。全省核桃、花椒、油茶等经济林苗木的产量和品质显著提高,良种苗木年产量达2亿多株。2010年,陕西省政府把核桃等干杂果经济林产业作为优化农村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农民增收、农村发展的重要渠道,提出到2015年,全省新建和改建核桃等干杂果经济林1051万亩,并明确要求全部使用良种苗木.为此省财政拟每年拿出2000万元用于补贴核桃等良种苗木生产,扶持力度之大为我省前所未有。汉滨区是国家林业局确定的油茶基地县,按照国家林业局油茶发展良种化的要求,区财政拿出150万元,用于扶持油茶良种苗木生产,有力地促进了该县油茶造林的良种化。四是搞好种苗信息调度和市场调剂。我们建立全省种苗信息网络,通过网络实现种苗政策、生产信息的及时上传和下达。同时积极扶持建立种苗市场,搭建交易平台,为种苗生产经营者提供高效、快捷的服务。2003年以来,省林业厅与杨凌示范区管委会等单位联合举办4届林木种苗交易会,参展单位445个,达成合同成交额2600多万元,成交意向1.38亿元,约25.6万人次参观了展览。周至县每年春季举办的苗木交易会,吸引了众多的种苗生产使用者参与,已成为陕西乃至西北地区重要的种苗交易市场。
(二)强化质量监管,提升林木种苗质量。
种苗质量的高低直接影响着造林成效,为此我省始终把种苗质量放在十分重要位置,强化措施,常抓不懈。一是建章立制,先后出台了《陕西省林木种苗质量管理办法》、《陕西省林木种苗质量检验机构建设规定》等相关规定和办法,形成了种苗质量监管的一整套制度。通过制度建设和质量管理活动,把质量意识贯穿到种苗生产供应的全过程。同时,省林业厅每年都要印发关于加强种苗质量监督管理的通知,明确要求,落实责任。安康等市县也相继制定出台了有关质量管理的规定和办法,形成了全省上下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二是抓住林木种子质量这个源头不放松。2000年以来,省林业厅明确要求飞播用种必须按照国家标准进行全面检验,检验合格的方可办理《林木种子使用证》,不具备种苗质量检验证和标签的林木种子一律不得调运、使用。近年来,全省各级种苗质量检验机构累计完成飞播检验4000多个种批,代表林木种子400多万公斤,确保了飞播造林用种质量。三是扎实开展苗木质量监督检验工作。依据国家林业局《关于种苗质量监督抽查暂行规定》,我省加大了退耕还林等林业重点工程造林用苗的质量检查力度,要求各县每年在造林季节都要组织检验人员,到造林地和苗圃地进行现场检验,不合格的苗木不准出圃、调用。省、市林业主管部门每年组织全面抽查,发现使用不合格苗木造林的,一律不计面积,并进行重造。铜川市5年来累计拒收各类不合格苗木100多万株。省林业厅连续八年组织检验人员对全省林业重点工程造林用苗质量进行抽查,共检查造林地、苗圃地200多处,涉及树种30多个,总计样品1200余份。国家和省级种苗质量抽查结果表明,我省飞播造林用种质量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四是加强质量标准的制定。为保证退耕还林等重点工程造林苗木标准的合理可行,我们先后制定颁布了陕西省地方标准《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山川秀美种苗标准综合体》、《核桃种苗质量标准综合体》等质量标准,对提高种苗质量,规范种苗监管起到了重要作用。
(三)严格工程管理,抓好种苗项目建设
1999年以来,在国家林业局的大力支持下,在全省各级林业主管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省种苗工程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截止到2010年,我省共争取中央投资5.26亿元,建设种苗工程项目343个,其中苗圃185个,良种基地44个,采种基地31个,种子库14个,省、市、县种苗质量检验中心(室)62个,其他项目7个,投资力度和建设规模在全国位居前列。目前,绝大多数建设项目已完成建设任务并投入生产,对促进全省种苗行业发展起到了重大作用。为了用好国家投资,确保工程建设成效,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领导重视,科学布局。从工程建设伊始,省政府领导多次过问,省林业厅主要领导亲自安排部署,并召开全省种苗工程建设工作会议,对工程建设和管理提出具体要求。延安等市县还成立了种苗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工程实施以来,我们坚持科学布局,统筹规划,根据全省林业发展需要,安排、申报建设项目,并组织编制《陕西省林木种苗建设发展规划》、《陕西省基层林木种苗站建设规划》,使项目建设能够结合实际,发挥作用。二是认真搞好设计和审批。出台了《陕西省种苗工程建设项目设计试行办法》和《林木种苗基地建设技术》地方标准,提出项目建设的主要内容和技术要求,对设计单位资质、设计深度、资金概算、图表编制等做出具体规定,并专门举办了“种苗工程项目设计培训班”。在设计、审批过程中,明确要求设计人员深入现场,认真勘察、详细核算,结合实际确定建设内容和投资。同时要求审批人员进行现场查验,把好审批关,为项目建设打好基础。三是加强项目管理。2000年以来,省林业厅先后印发了《关于加强种苗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十余份,要求各级林业部门的一把手作为项目实施的第一责任人,对工程建设负总责,分管领导作为直接责任人具体负责。同时,明确提出种苗工程建设实行招标制、监理制和报账制,并对招标、监理做出了具体规定。延安市由市种苗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对全市18个苗圃的喷灌和温室建设进行统一议标,即节省了资金,又统一了标准。四是开展检查督促。为了规范项目建设,加快工程进度,保证建设质量,省林业厅每年都组织对种苗工程建设进行检查,仅2001年就对全部建设项目进行了3次集中检查,并落实专人分片负责。各市县林业主管部门也按照省厅要求,对本地区的建设项目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坚决予以纠正。通过检查督促,各市、县进一步加强了工程建设管理,工程质量得到提高,建设进度明显加快。五是严格资金管理。为了确保资金的正确使用,我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资金管理和使用提出了严格要求。项目单位对建设资金要建立专账,专款专用,专人管理,封闭运行;在工程实施中严格执行报账制,并由审计部门进行跟踪审计和最终审计;在项目验收时,必须出具审计报告,方可进行项目验收。2000年以来,省林业厅先后组织四次资金稽查,省政府重大项目资金稽查办还对种苗工程建设资金开展了专项稽查。六是组织好项目验收。印发了《陕西省林木种苗工程验收办法》,提出具体的验收指标,由计划、种苗管理、资金稽查、设计部门共同组成验收组,开展项目验收。
去年以来,按照省政府加快核桃等干杂果经济林产业发展的精神,经省林业厅积极争取,我省确定在今明两年,由省财政拿出5000多万元用于核桃种苗生产基地建设,共计划建设核桃良种采穗圃54处,繁育基地65处。为此我们起草印发了核桃采穗圃和良种繁育基地建设两个技术规范,要求各地按照种苗工程建设的要求,抓好核桃种苗生产基地建设。通过十年的建设,我省种苗生产基础设施有了明显改变,生产能力大幅提升。2006年我省申报并经国家林业局批复实施的商洛核桃良种基地建设项目,已开始在该地区核桃产业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省苗木繁育中心充分利用种苗工程建设成果,发展花卉生产,已成为我省及至西北地区花卉生产的重要基地。
(四)贯彻种子法规,推进种苗生产经营管理法制化
《种子法》颁布实施以来,我省认真开展《种子法》的宣传、贯彻和落实,逐步推进种苗生产、经营和管理的规范化、法制化。一是大力开展学习和宣传。首先在各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和种苗管理机构的干部职工中掀起学习《种子法》的热潮,组织了《种子法》知识竞赛,并在有关林木种苗方面的培训班上,将种子法规列为授课内容,使种苗管理和执法人员做到知法、懂法、守法,不断提高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法律意识,树立依法行政、依法治种的观念。同时,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宣传车辆以及印发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向广大林农宣传《种子法》,力求做到众所周知,家喻户晓。2002年,我省开展了“林木种苗行政执法活动月”,《陕西日报》等十多家新闻媒体进行了广泛宣传,各市县也密切配合,开展声势浩大的宣传活动,取得了显著的成效。据不完全统计,自《种子法》颁布施行以来,我省累计通过广播、电视、报纸宣传百余次,组织宣传车巡回宣传约900辆次,印发宣传材料和标语30余万份,使全省《种子法》的学习宣传工作有声有色,效果明显。二是制定配套法规。2003年,陕西省人大颁布施行了《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办法》,省林业厅先后印发了《陕西省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陕西省林木种苗质量管理办法》、《陕西省主要林木良种审定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对《种子法》的主要规定进行了细化落实。近年来,又多次印发《关于加强全省林木种苗质量管理的通知》、《关于加强林木品种审定工作的通知》等,对贯彻执行《种子法》提出具体要求,我省林木种苗法规体系已初步形成。三是落实生产经营许可制度。2000年以来,我省积极推动“两证”核发,努力规范种苗生产经营秩序。首先要求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和种苗管理机构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实行资料审查与现地审查相结合,把好申请者的资质关,特别是对林木种子的生产经营更是严格把关;其次制定“两证”核发的工作制度,规范“两证”核发程序,做到申请、审查、办理流程清楚、要求清楚、责任清楚。同时,省林业厅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开展了“两证”清理检查工作。对发证机构不清、超范围发证、不具备条件发证等问题进行清理整顿。截止目前,全省累计发放“两证”3300多份,取缔“两证”224份。四是全面推行“一签两证”制度。我省把推行“一签两证”制度作为贯彻执行《种子法》的一项重要工作,明确要求退耕还林等林业重点工程的种苗生产供应全面实行“一签两证”制度,凡不具备“一签两证”的种苗一律不准用于林业重点工程造林。省林业厅先后统一印制发放“林木种子标签”、“苗木标签”、“种批质量检验证书”、“样品质量检验证书”和“苗木质量检验证书”等证签360多万个(份)。安康、榆林等市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出台有关管理办法,并在种苗生产供应中加强检查、严格要求,促进了“一签两证”制度的落实。五是依法规范种苗市场。近年来,我省各级林木种苗行政执法机构采取得力措施,加强林木种苗市场整顿力度,开展了声势浩大的市场整治活动。省林业厅和省工商局联合开展了宣传整顿活动,榆林市横山县依法查处“无证”生产经营户12户,取缔违法经营户15户,罚金10000多元,没收销毁伪劣林木种子1500多公斤。全省近年来共取缔无证生产经营户100余户,依法查处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等林木种苗案件180多起,销毁不合格苗木100多万株。通过上下配合,齐抓共管,我省种苗市场秩序得到明显好转。
今年是种子法颁布十周年,也是省政府确定大力发展核桃等干杂经济林产业的第一年。我们以核桃品质和质量管理为突破口,进一步抓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核发和“一签两证”制度的落实。省林业厅先后印发了《关于规范核桃红枣等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发放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核桃种苗生产和品质管理的通知》等6个规范性文件,明确要求核桃种苗生产供应符合“四定三清楚”要求,并提出穗条和苗木出圃除附有“一签两证”外,还应出具“品种质量承诺书”,对品种和质量进行承诺保证。8月23日,召开了全省核桃采穗圃和良种繁育基地工作培训会,对市县林业主管部门的主管同志和核桃种苗生产基地负责人进行项目建设和法规培训。随后,省林业厅组成审核小组深入生产基地审核、办理核桃良种生产经营许可证。截止目前,已发放核桃良种生产经营许可证100多份。
(五)依托科技进步,提高种苗生产水平
多年来,我们始终坚持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方针,积极推广应用新品种、新技术,开展科技攻关和技术协作,不断推进我省种苗科技进步。一是积极开展林木良种的引进、选育工作。油松良种基地建设和良种选育在全国处于先进水平,陇县八渡油松良种基地种子园油松种子遗传增益达37.58%。选育的“西洛”、“西扶”系列核桃、“狮子头”花椒、“安栗”板栗等良种品质优良、适应性强,深受农民喜爱。同时,先后从国内外引进樟子松、落叶松、杨树、核桃等树种品种300余种,极大的丰富了我省的造林树种。樟子松在我省引种成功后,已成为榆林地区治沙造林的重要树种。二是加强品种审定和推广。截至目前,共审(认)定通过林木良种28个树种、105个品种。近年来,品种审定委员会还主动与科研教学单位及有关市县沟通,积极开展优良乡土树种的审定工作。“富平升底柿”柿子、“晋枣3号”红枣等一批乡土树种的优良品种通过了审(认)定。在加强审定的同时,我们还加大宣传和推广力度,印发良种宣传资料4万余份,举办宣传活动十余次,并在《陕西林业科技》杂志上对全部审定通过的良种进行了品种特性介绍。全省各地在林业重点工程建设和经济林产业发展中积极推广应用良种,核桃、花椒、樱桃等树种的良种在审定推广后产生了具大经济效益,对我省经济林产业的良性发展发挥了关键作用。三是大力推广种苗实用新技术。在“281科技推广”、“天保工程科技支撑”等科技推广的项目中,我们把种苗科技推广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先后安排了林木良种、新技术育苗等科技推广项目,推广了油松、杨树、核桃等良种造林,推广了钵体和容器、ABT生根粉、温床嫁接等育苗新技术,有十多项种苗科技推广项目获得省政府或省林业厅的奖励。良种和新技术的推广应用有力地提高了我省种苗生产水平,社会、生态、经济效益显著。目前,全省年均容器育苗4亿多株,占针叶树种苗木年总产量的70%以上;推广新技术育苗2万多亩。四是积极开展种苗科研和科技支撑。组织科研教学和生产单位先后实施了几十个种苗科技项目,在油松种子园丰产、核桃嫁接、针叶树种温室培育和高档花卉温室生产等领域,取得多项技术成果,生产技术有了大的突破。同时,注重科研和生产相结合,组织科技专家,深入生产一线开展多种形式的科技指导。结合种苗工程建设,我们在全国率先开展了良种基地建设的科技支撑工作,组织协调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与良种基地签订科技支撑合同,开展技术指导,促进了基地建设和生产经营水平的不断提高。在今年国家级良种基地发展规划编制中,我们组织有关专家深入基地,和基地技术人员反复讨论发展思路和建设内容,提出实施科技支撑的具体内容和项目。五是加强种质资源的收集、保存与利用。近年来,我们参与起草了《国家林木种子资源平台技术标准细则》,调查陕北地区灌木等树种种质资源1580份;组织开展了全省重点树种的种质资源调查,摸清了油松、柴松、枣树等十个树种的种质资源现状。此外承担了国家油松种质资源库建设项目,共收集陕西、山西、内蒙、甘肃等省区的油松种质资源907份。
(六)加强行业建设,推进种苗事业发展
一是加强机构建设。全省新设、恢复市县级林木种苗管理 3个,其中汉中市林木种苗站由原来的企业性质,恢复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目前,全省共有省、市、县三级种苗管理机构111个,职工1087人,绝大多数市、县种苗管理机构已由同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开展种苗行政执法工作。同时,根据《种子法》的规定,结合林业重点工程的实施,强化检验机构建设,全省共建设种苗质量检验机构62个。为规范质检机构建设,省林业厅印发了《陕西省种苗质量检验机构建设规定》、《陕西省种苗质量检验机构实验室考核办法》等,组织了市级种苗质量检验机构检验水平考核。西安、咸阳两个市级种苗质量检验机构已通过质量技术监督局的计量认证。二是加强队伍建设。一方面要求各级种苗管理机构组织职工开展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另一方面加强培训工作。2000年以来,共举办各类种苗培训班18期,培训人员2660名。其中培训市县种苗管理人员100多人,苗圃主任200多人,核桃采穗圃、繁育基地建设150多人,质量检验人员1772名,行政执法人员265名,加工保管储藏143名,种苗信息员30多名。先后编印《陕西省林木种苗工作手册》、《核桃等干杂果经济林种苗管理法规文件汇编》、《陕西省林木种苗加工贮藏与保管技术培训资料汇编》等教材。通过培训,提高了种苗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和业务技能,有力地促进了种苗工作的开展。三是加强服务体系建设。首先,设立公众服务窗口,将行政许可项目的办理程序和有关条件向社会公布,要求工作人员树立良好的工作作风,为公众提供优质服务。其次,利用苗木交易会、送科技下乡等活动,开展育苗知识讲座,印发政策法规和生产技术资料,把技术和政策送到广大林农手里。第三,在省林业门户网站开设种苗专栏,及时发布有关政策法规、行业动态和种苗供求信息。同时,编印陕西林木种苗信息25期,为种苗生产经营管理者及时提供信息服务。四是建立行业协会。2005年5月,经省民政厅批准,陕西省林木种苗协会正式成立,并推选出首届理事会理会、常务理事和会长、副会长。种苗协会成立以来,多次召开理事会议,讨论商议种苗发展的有关问题,并组织了花卉生产技术交流培训会等活动,对推进我省种苗行业的规范化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协会现已发展会员727个,其中单位会员165个,个人会员562个。
回顾过去,总结经验,我省种苗工作仍然存在着问题。一是对种苗工作的认识需要进一步提高。一些地方的领导和林业主管部门偏重于造林绿化任务的完成,缺少对科学合理配置林种树种结构的考虑;在种苗生产供应上,重数量、轻质量,重廉价、轻品质的现象仍然存在;种质资源流失较为严重,收集保存利用工作亟待开展。二是种苗生产供应宏观调控和引导能力仍然不足。种苗生产的超前实施和营造林生产计划滞后下达的矛盾没有很好地解决;信息调度还不够完善,种苗生产结构性过剩或短缺的情况仍然存在;采种基地、良种基地规模偏小,生产水平需要继续提高,种子遗传品质的重视程度不够,基地供种率和良种使用率较低。三是种苗行政管理和执法能力还较弱。特别是基层种苗管理机构基础设施落后,行政执法和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开展困难;“两证”发放率较低,种苗市场要进一步整顿规范。
二、“十二五”林木种苗发展思路和目标
“十二五”期间林木种苗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科学发展观,以推动现代林业建设为目标,以林木良种为核心,以体制创新为动力,以科技创新为先导,以执法监管为保障,充分发挥林木种苗在林业建设中的基础保障作用,促进我省林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根据全省造林规划,“十二五”期间预计年用种量约230万公斤,年用苗量约12亿株,其中五大经济林年需苗3.5亿株。为满足造林用种用苗需要,计划年生产种子260万公斤,年生产各类苗木20亿株,在总量上满足林业建设需要。同时,加强结构调整,加大良种生产供应力度,充分发挥良种、采种基地和国有苗圃的龙头和示范作用,推动种苗生产的基地化、规范化和良种化。根据我省林业发展对种苗的需要,确定“十二五”林木种苗的发展思路和目标为:
1、大力发展良种,推进林木良种选育推广体系建设。把发展良种作为“十二五”的工作重点,积极组织开展种质资源收集保存和研究利用工作。加强良种基地建设,建立以国家重点良种基地为核心、省级重点良种基地为骨干的林木良种生产供应体系。加强林木良种特别是经济林良种的选育、审定和推广,到“十二五”未,全省植树造林良种使用率达55%以上,经济林建园基本实现良种化。
2、坚持科技兴种,推进林木种苗生产供应体系建设。积极争取科研项目和经费,大力开展种苗科技创新和科技支撑,提高种苗生产水平,特别是经济林良种生产水平。加强种苗繁育基地建设,形成骨干基地为龙头,促进种苗产业全面发展。到“十二五”未,全省主要造林树种用种的基地供种率达到80%。
3、坚持依法治种,推进林木种苗行政执法体系建设。继续贯彻落实《种子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加强种苗行政管理,提高种苗生产经营许可证发放率。联合有关部门开展种苗市场检查,打击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严格质量监管,保持种苗质量的高水平。
4、搞好信息服务,推进林木种苗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积极应用多种信息手段,搭建种苗信息交流和服务平台,加强种苗信息收集和发布,为种苗生产者、经营者提供社会化服务。
三、“十二五”林木种苗工作重点
根据我省林业建设需要和发展思路,提出“十二五”林木种苗工作重点为:
(一)积极开展种质资源收集保存
种质资源是林业发展最基础的战略资源,计划在“十二五”期间全面开展我省重点、濒危、珍稀树种种质资源的调查、收集和保存,建立国家和省级重点种质资源库,收集优良乡土树种种质资源,抢救和保存珍贵种质资源。在此基础上对优良资源进行选优、培育、试验和审定,积极开展良种选育,注重发展优良经济林品种、抗逆性强的生态树种和优良乡土树种,促进我省林业事业的良性发展。
(二)加强良种、采种基地建设
结合全省林业生态建设和林业产业发展,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突出重点,巩固提高现有良种基地,有针对性的新建一批良种基地,以改善基础设施为主,力争在较短的时间内进一步提高良种、采种基地生产水平。同时加强基地经营管理,积极推广应用先进、适用的新技术、新成果,提高基地的经营管理水平,迅速提高种子产量。
(三)加强种苗管理机构能力建设
高度重视种苗管理机构建设,争取中央和地方共同投资,实施种苗管理机构能力建设项目,改善种苗管理机构特别是基层种苗站的基础设施条件,提高管理能力,促进林木种苗行政执法和质量监督等管理工作的稳定开展。同时,强化服务意识,在技术支持、信息咨询、市场开拓、人员培训等领域,为种苗生产经营者提供多层次、多渠道、全方位的服务。重点是搭建信息交流的数字化平台,建设完善全省种苗信息网络,开展信息交流,实现资源共享,促进种苗市场的繁荣发展。
(四)积极争取政策支持
根据《种子法》的规定,结合国家和省政府扶持林业发展的有关精神,积极争取有关政策,推动种苗事业发展。
1、争取设立林木良种发展专项资金,落实《种子法》提出的良种补偿等有关促进林木种苗发展的制度,建立长效扶持机制,鼓励生产、使用林木良种。首先是落实省政府2号文件精神,开展好核桃等五大干杂果经济林的良种生产补贴工作,并逐步争取对乡土树种、用材树种的良种繁育进行补贴,鼓励优良品种的繁育生产和推广使用。
2、争取建立稳定的良种基地长效投资渠道,使良种基地长远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林业产业发展有机结合。争取省财政设立良种基地专项资金,在现有良种基地基础上,选择一批基础好、技术力量强、能推动全省良种进步和产业发展的良种基地,作为省级重点良种基地予以扶持,每年每个基地给予20-30万元资金用于抚育管护、试验测定等,促进全省良种基地稳定、健康、科学发展。
3、争取省政府出台有关种质资源收集保存和研究利用的政策和规定,争取省级财政设立专项资金,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林木种质资源的保存、研究和开发利用,不断选育优良品种,打造自有优良品牌,提升我省林业发展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