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旬邑马栏鹿野苑现代农业有限公司马栏鹿野苑建设项目行政许可延期的函
旬邑马栏鹿野苑现代农业有限公司:
  你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及咸阳市林业局《关于旬邑县马栏鹿野苑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申请延期的报告》(咸林字〔2021〕53号)收悉,经审查,我局同意旬邑马栏鹿野苑现代农业有限公司马栏鹿野苑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延期2年,有效期至2023年3月13日。
项目在有效期内未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文件的,本行政许可延期自动失效。



陕西省林业局

                    2021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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