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 别:A
签发人:郑 重
蔺广东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建设子午岭中药材育苗种植加工基地》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陕西药用动植物资源丰富,林区分布有药用植物2402种、药用动物310种,利用林下空间和荒山荒坡发展主要中药材70余种。全省林下中药材种植利用林地面积达105万亩,年产值约37亿元。子午岭地跨陕西、甘肃两省,处于黄土高原腹地,其葫芦河流域不仅是重要的生态林区,也是重要的经济林区,当地气候温和、日照充足、土层深厚,拥有适合种植中药材的广茂林地和耕地,种植中药材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条件,当地有道地药材黄精、柴胡、黄芩、苦参、树榆、地黄等,可持续大力发展以提高群众收入,助力乡村振兴。
多年来,省林业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实施方案》《陕西省“十四五”中医药发展规划》等要求,加快推进中医药强省建设,进一步发挥中医药在健康陕西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支持子午岭葫芦河流域做精做优中药材产业。一是强化示范带动,鼓励发展中药材种植专业合作社,示范引领中药材产业发展。二是加强项目扶持,开展2024年项目入库申报工作,对符合要求的中药材项目予以优先储备入库。三是加强业务培训,2023年省林业局举办中药材种植技术培训3场,培训林农和技术骨干220人次,持续提升中药材种植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在2024年继续开展中药材种植技术培训。四是扩大宣传推介,参展2024年义乌森博会,组织1-2家中药材企业参加中国义乌国际森林产品博览会,展示推介特色中药材产品。五是强化安全监测,把控原材料品质,开展多批次中药材产品质量安全监测。
您的建议不仅是对子午岭葫芦河流域中药材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关心,更是对我省林下中药材发展工作的鞭策和鼓励。您对中药材产业高质量发展提出的建议,我们一并采纳并在今后的工作中抓好落实,把子午岭葫芦河流域中药材发展成为农民增收产业和乡村振兴的富民产业。一是在后期的工作中与当地政府加强沟通,明确子午岭葫芦河流域在陕西境内的地段区划、具体位置,以便更好的发展当地中药材产业。二是加强示范园区建设,按照国家和我省林业龙头企业、林下经济示范基地管理规定,积极培育和认定一批中药材示范单位,示范引领林草中药材产业发展。坚持基地示范,龙头企业带动,充分利用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扶持中药材示范园建设,严格示范基地的中药材栽培、养殖、加工等技术规范,有序推进道地中药材良种繁育和生产基地建设。三是推进标准化规范化种植养殖,认真执行国家中药材生态种植、野生抚育、仿野生栽培等通则及有关中药材生产技术规范,严格按照标准要求,规范有序推进黄精、柴胡、黄芩、苦参、树榆、地黄等中药材产业发展。四是扩大宣传和产销对接,组织中药材企业参加省内外森博会、丝博会等展会,充分利用义乌、广东、山东、西安林产品交易博览会等平台,加强中药材产业供需对接和贸易洽谈,扩大知名度,提高影响力,增强竞争力,同时利用“互联网+”模式,开展林特产品网络销售,拓展销售平台,扩大企业对外宣传,帮助企业树立品牌形象。五是加强质量检测,组织开展中药材企业产品安全检测,进一步提高中药材企业的安全意识,树立起食品安全第一的理念,有效推进中药材产业高质量发展。六是加强培训,做好技术指导和服务工作,不断提高服务水平。
希望您继续关心和支持我省林业产业发展工作。
陕西省林业局
2024年6月27日
(联系人:陈 璟 电 话:029-886523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