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63号提案的答复函

类  别:A
签发人:郑  重

九三学社陕西省委员会: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推动我省中药材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提案》(第63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省林业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积极推动中药材产业发展。一是完善政策引导。先后印发《关于科学利用林地资源 促进木本粮油和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绿色金融支持新型林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陕西省林草产业发展“十四五”规划》《陕西省林下经济发展指南(2023-2030年)》《关于推进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等文件,进一步明确将林下中药材种植作为林下经济重点发展方向,从健全机构、完善机制入手,聚合部门力量,加强对林业产业的引导、宣传、服务和扶持;二是加大项目扶持。实施2023年省级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林下中药材种植项目56个、落实资金1836万元。为2024年入库储备中药材项目74个,占林下经济发展补助项目总数的70%。在项目储备时,对符合条件的林下中药材种植养殖类申报项目予以优先储备入库;三是实行示范带动。2023年以来,利用林业科技推广示范项目,新建金银花丰产栽培示范园50亩、五倍子无公害栽培示范园80亩、连翘低产改造示范园200亩。鼓励各地发展中药材种植专业合作社,对林下中药材类申报单位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认定,培育认定中药材省级林业龙头企业2个、省级林下经济示范基地10个;四是出台技术规范。制定《林麝人工繁育规范》,包括场舍建设、饲养管理、麝香的采收与保存、卫生防疫、生产记录等五项标准。严把林麝人工繁育许可证审批,按照《野生动物检疫办法》,依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开展林麝检疫工作,维护公共卫生安全;五是开展良种审定。2023年初审通过秦花6号(金银花)、耀芩1号(黄芩)、白沙(华中五味子)、秦姣(绞股蓝)、秦怡(绞股蓝)等中药材良种5个;六是积极宣传推介。举办中药材种植技术培训3场次,培训林农和技术骨干220人次。开展柴胡等中药材产品质量安全检测4批次,表彰优质中蜂蜂蜜37个,组织5家中药材龙头企业参加中国义乌国际森林产品博览会,提升我省中药材产品的影响力和竞争力。

贵单位提出的建议对我省中药材产业发展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非常感谢贵单位对中药材产业的关注和支持。我们将积极采纳建议,并在今后的工作中予以落实,进一步推动陕西中药材产业高质量发展。一是加大中药材扶持力度。充分利用林业改革发展政策资金,优化中药材区域布局,培强中药材经营主体,对中药材主产区、优势区给予重点倾斜;二是加强示范园区建设。积极培育和认定一批中药材示范基地和龙头企业,有序推进道地中药材良种繁育和生产基地建设;三是推进标准化规范化种植养殖。加强中药材良种培育审定。严格落实国家中药材生产技术规范,科学有序推进柴胡、天麻、五味子、林麝等中药材产业发展;四是加强中药材质量监测。进一步发挥省林产品质检中心作用,扩大中药材监测范围,指导督促涉林中药材企业积极送检中药材产品,确保产品质量;五是扩大宣传和产销对接。组织中药材林业龙头企业参加森博会、丝博会等展会,扩大企业对外宣传。探索推广“互联网+”模式,开展特色中药材产品网络销售。

再次感谢贵单位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一如既往关心、支持和指导我省林业产业发展工作。

陕西省林业局

                               2024年6月26日

(联系人:李亚梅  电  话:029-8865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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