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17号建议的答复函

类  别:A
签发人:郑  重

杨树森代表:

您领衔提出的《关于支持米脂生态功能县高质量发展的建议》(第217号)收悉。非常感谢您和各位代表对林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结合职责职能和工作实际,现就有关建议答复如下:

米脂县位于黄土高原腹地,是我省“生态示范县”和“生态园林县城”。近年来,米脂县坚持生态立县,涌现出了“黄土高原生态治理的一个样板”高西沟村等先进典型。2021年9月1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高西沟村考察调研时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深入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把生态治理和发展特色产业有机结合起来,走生态和经济协调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之路。

我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陕西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安排部署,积极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修复,大力支持米脂等黄河流域重点县(市、区)生态建设。近年来,已下达米脂县中央和省级林业改革发展资金4669.52万元,其中2021年475.85万元、2022年1703.51万元、2023年2490.16万元,呈逐年快速增长的趋势。2024年已下达资金在榆林市各县(市、区)中位居前列。为推动米脂县做好国土绿化工作,我局通过造林绿化空间适宜性评估和退化林草摸底调查,初步摸清了米脂县国土增绿潜力,为后续生态项目落地奠定了基础。2022年召开的全省科学绿化现场会上,米脂县围绕“推广高西沟样板推进黄土高原生态治理”作了现场发言,反响良好。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大对米脂县生态保护修复的支持力度,支持米脂县走“生态立县”之路,推动米脂县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中走在前列、作出表率。希望您和各位代表继续关注和支持我省林草工作,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好的意见建议,共同推动我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治理工作。

陕西省林业局

                             2024年6月28日

(联系人:刘  建  电  话:029-88652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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