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第603号建议的答复函

类  别:A
签发人:党双忍

王浩公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打击盗猎盗采盗伐、保护自然资源的建议》(第603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机构改革后林业行政执法推进情况

机构改革后,据统计,全省近1/4的县级林业主管部门与自然资源、农业等其他部门合并,市、县林业行政编制普遍压缩,除少数几个县外,普遍没有独立的林业行政执法队伍,大多委托有关事业单位承担执法任务,执法力量和水平还需进一步加强。

2018年《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明确规定,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统筹配置行政处罚职能和执法资源,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整合精简执法队伍,解决多头多层重复执法问题。一个部门设有多支执法队伍的,原则上整合为一支队伍。2020年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在《关于贯彻实施新修订森林法的通知》(林办发〔2020〕19号)提出,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应当按照“一个部门设有多支执法队伍的,原则上整合为一支队伍”的要求,积极推动木材检查、林业有害生物检疫、林木种苗、封山禁牧等执法队伍进行全面整合,依法行使行政执法职责。

为此我局多次请示省委省政府,并与省委编办积极沟通,力争在不增加机构编制和人员编制的情况下,整合林业部门内部力量,组建林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受林业主管部门委托,统一行使行政处罚权。由于缺乏设立依据和其他实际因素,林业综合执法改革推动缓慢。

二、林业行政执法工作开展情况

机构改革后,生态环境、农业农村、住房建设等主管部门的部分职能划入林业部门,行政执法主体发生变化,部分法律法规未根据职能划转做出相应修订,略显滞后。为避免出现执法空挡,我们不等不靠,积极主动,切实加强与其他部门的执法衔接,重点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不断完善行政执法相关制度。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规范制定全省林业行政处罚文书,制定印发《林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指导基准》《林业行政执法人员基本行为规范》《陕西省林业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等规章制度。全面落实《陕西省行政执法责任制办法》,各级林业部门对行政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执法职权进行了全面清理,制定了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狠抓行政执法责任落实和责任追究。

二是2020年、2021年连续两年开展执法调研,制定印发了《加强林业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意见》,指导全省行政执法工作。目前各地都在积极行动,下气力加强林业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今年初,商洛市已经在全省率先成立林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为其他市、县改革提供了宝贵的经验。

三是对划归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机构行使的原林业部门执法权限,进一步明确了林业与环境保护执法具体范围和界线,编制了执法事项清单,建立了案件移交衔接机制。

四是建立健全行刑衔接机制。联合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出台了《陕西省林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进一步畅通案件移送渠道,加强执法衔接,确保违法案件得到及时有效处理。

五是不断加强队伍建设。全省林业系统加大执法人员培训,加强执法证件管理,积极整合执法力量,提高执法水平,适时开展各项专项执法和现场执法检查,严肃查处各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

六是加大林业部门内部和层级监督,定期开展执法监督检查和执法案卷评查,及时发现和纠正不当执法行为,维护行政执法严肃性。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针对您的中肯建议,下一步工作中,我局将持续加强队伍建设,积极推进林业行政执法改革,重点作好以下三个方面工作。

(一)理顺执法机制,强化执法队伍。一方面,探索整合木材检查站及林场种苗、野生动植物、森林植物检疫等方面的执法力量,集中行使相关行政处罚权。另一方面,结合林业部门由大农口转为资源口,部分市县林业部门与自然资源等相关部门合并,以及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改革等实际情况,与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部门积极沟通,共同探索建立部门协同综合执法队伍,将林业行政执法作为自然资源或者生态环境综合执法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及时有效查处自然资源保护中的违法行为。

(二)以林长制为契机,形成执法管护网络。以林长制管理体系为基础,形成省级宏观管理、统筹协调,市级衔接落实、重点督导,县级办理普通程序案件,乡镇和林场办理简易程序和现场处罚案件,护林员站岗放哨的执法管护机制。与相关部门建立联席会议、信息共享、督导联动等制度,确保破坏森林、草原、湿地和野生动植物等自然生态资源案件及时顺利查处。同时按照中央和省委关于深入推进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将部分林业行政执法权下放有承接能力的经济发达镇,待经验成熟后,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进一步扩大乡镇执法授权范围。

(三)培训执法人员,提升执法能力。建立健全省、市、县执法人员常态化学习培训、评价考核制度,采取统一轮训、专题培训、实战演练等方式,邀请有理论基础、办案经验的专家学者、执法能手,对林业行政执法人员和执法监督人员进行培训,确保熟练掌握林业法律法规和相关业务知识。结合“政治强、业务精、形象好”生态绿军建设,加强林业行政执法人员和执法监督人员职业道德教育,增强工作责任心,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推行文明执法、规范执法,确保依法行政。

最后,感谢您对林业生态建设工作的支持和关心!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并监督我们的工作。我们有信心把林业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成“政治强、业务精、形象好”生态绿军,保护好生态建设成果,为建设美丽陕西贡献新的力量。



陕西省林业局

2022年6月14日


(联系人:孙  阳           电话:029-88652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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