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二届政协四次会议第396号提案的答复函

类  别:A
签发人:党双忍

王学川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秦岭珍稀濒危野生动物栖息地生态环境保护的建议》(第396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秦岭是我省生态空间治理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的重点区域,秦岭珍稀濒危野生动物栖息地保护是我省林业工作的重要内容。近年来,我们认真贯彻执行《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在《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框架下,结合目标要求和工作实际,印发了《秦岭生态空间治理十大行动》等文件,发布了《陕西省秦岭生态空间治理白皮书》,进一步加大秦岭生态系统保护力度,提高秦岭珍稀濒危野生动物栖息地环境质量。
    对于您在提案中指出的秦岭珍稀濒危野生动物栖息地生态环境质量存在问题,我局一直高度重视,通过设立国家公园和自然保护区、整合优化各类自然保护地等措施,着力解决栖息地碎片化问题。目前,按照国家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要求,已顺利实施大熊猫国家公园陕西秦岭区试点建设工作,逐步建立了统一规范的管理机制,现已接受国家评估验收,系统保护初步实现。今年,秦岭国家公园设立进入实质推进阶段,为保护秦岭自然生态系统的原真性和完整性奠定坚实基础。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在强化自然保护区监管和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的同时,按照行业职能分工,积极配合生态环境部门对栖息地水土环境污染开展相关调查监测工作。
    您提出的“加强对秦岭珍稀濒危野生动物保护的宣传教育立法工作”,我们认真采纳,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加大对野生动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野生动物保护法宣传月”“世界野生动植物日”“爱鸟周”等活动,采取进单位、进社区、进课堂、进景区、进林区等多种途径,不断加大宣传普及力度,引导全社会提高保护意识。在立法执法方面,我局将联合有关部门,持续推进“清风行动”等专项行动,着力打击野生动物非法贸易和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按照省人大有关要求,做好《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修订草案)》相关工作。
    关于您提出的秦岭珍稀濒危野生动物生态环境质量调查与风险评估、设立专项基金等建议,我局将按照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总体安排部署开展有关工作。一是积极协同配合省秦岭办、生态环境厅和动物研究所等单位,开展栖息地生态环境质量调查、监测和风险评估等工作,采取综合措施治理栖息地水土环境污染,威胁野生动物生存安全等问题。二是结合生态保护补偿等工作安排,联合有关部门提议设立专项基金。三是继续开展陆生野生动物专项资源调查、鸟类同步调查、重点区域重点保护动物种群动态监测等工作,进一步摸清野生动物资源家底,为珍稀濒危野生动物保护提供科学依据。
    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我省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陕西省林业局
2021年7月20日

(联系人:王万云         电  话:029-88652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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