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 别:A
签发人:党双忍
袁良善代表:
您领衔联名提出的《关于加大中药材产业扶持力度的建议》(第341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商洛市是我省森林资源丰富地区,也是林下经济重点发展区域,在林下发展中药材种植(养殖)是林下经济的重要发展模式,也是促进农民就业增收的有效途径。商洛市栽培中药材具有种类多、产量大、贵重药材比例高等特点,列入国家“中草药资源调查表”的达286种,年产量50万公斤以上的有连翘、五味子、丹参等10余种;连翘、金银花、丹参、山萸、五味子、桔梗等年收购量居全省之首。目前采集、栽培、加工、出售中药材已经成为商洛市山区群众增收致富的重要来源,甚至是一些乡(镇)的支柱产业。
我局一直十分关注和重视商洛市林下中药材种植(养殖)产业的发展。2016年1月我局会同省中医药管理局等12部门联合制定的《陕西省中药材保护和发展实施方案(2016—2020年)》,2017年8月我局制定的《陕西省林下经济发展规划(2017-2030)》中均明确提出:在陕南秦巴山区重点发展天麻、连翘、五味子、丹参、猪苓、重楼、山茱萸、杜仲、柴胡、金银花等大宗、地道中药材品种,形成优势明显、特色突出的“秦药”生产基地,促进全省中药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并对商洛市林下中药材种植(养殖)产业的发展在技术、项目、资金上给予了重点倾斜。自2015年实施“陕西省扶持林下经济发展资金项目”以来,累计安排商洛市2230万元,近年来每年安排资金近500万元,用于发展以林下中药材种植为主的林下经济产业。山阳县和洛南县被认定为“国家林下经济示范基地”,洛南县景村镇宏泰金银花专业合作社等3家公司(合作社)被认定为“国家林下经济及绿色特色产业示范基地”,山阳县森泰农林牧科技有限公司等14家公司(合作社)认定为“陕西省林下经济示范基地”。
根据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下一步我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支持商洛市加大林下中药材产业发展:一是科学规划,精心实施。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发改委等10部门《关于科学利用林地资源 促进木本粮油和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发改农经〔2020〕1753号)精神,以《陕西省林下经济发展规划(2017-2030)》为指引,指导商洛市科学制订林下经济产业发展规划,在发展区域布局和重点发展产业中突出发展林药模式。根据我省现有中药材资源种类,通过对适应性、栽培难度、产品产出效益和市场流通情况等指标筛选,确定主栽品种。建立优质种苗繁育基地,严格种植采集技术规范。鼓励支持林农利用林地资源推进中药材种植的基地化、规模化、规范化,及时为药农提供种植信息与市场信息,引导种植方向。二是加大财政投入,拓展融资渠道。逐步建立政府引导,农民、企业和社会为主体的多元化投入机制。“陕西省扶持林下经济发展资金项目”继续对商洛市发展林下中药材种植(养殖)进行重点倾斜,重点扶持一批林下中药材种植产业基地、龙头企业、示范村和示范户;支持林下种植(养殖)中药材专业合作社开展信息、培训、产品质量标准与认证、基础设施建设、市场营销和技术推广、商标注册等服务。积极争取金融机构支持,充分发挥财政贴息政策的带动和引导作用,开展林权抵押贷款,解决农民发展林下中药材生产资金问题。三是抓好典型示范,培育龙头企业。力争在“十四五”规划期间,重点建设一批规模化生产的林下中药材种植示范基地,通过典型示范,辐射带动广大农民积极发展林下中药材种植。大力推广“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基地+农户”运作模式,形成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社带动,广大农户共同参与的林下中药材种植(养殖)发展格局。四是强化科技支撑,实施品牌战略。加强对企业、示范户和农民技术骨干的信息咨询和技术培训服务,积极搭建农民与企业、科研院所等技术单位之间的合作平台,形成产、学、研一体化的林下中药材发展机制。强化品牌建设,严格实行标准化生产,注重生产、加工、销售环节的配套发展,加快形成种养加一体化、产加销一条龙的产业化经营体系。抓好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面向从业人员普及产品质量安全知识。积极培育市场营销组织,建立健全产品销售网络,建立市场预警机制,提供市场信息,使群众能够及时了解市场行情,最大限度地规避市场风险,使林下中药材种(养)得好,卖得出,效益高。
希望您继续关心支持我省林下中药材种植(养殖)发展,并对我们的工作进行批评和指导。
陕西省林业局
2021年4月28日
(联系人:许汝浩 电 话:029-886521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