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 别:B
签发人:党双忍
刘玉凤委员:
您提出的《应加强秦岭天然药库的保护与开发提案》(第164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省中药材基本情况
陕西林地面积宽广,蕴藏生物资源丰富,其分布的药用动植物在《中国药典》中收载的品种多,有药用植物2402种、药用动物310种,其中90%都生长在林地环境中。目前我省规模化种植中药材约70余种,全省林下中草药种植面积约11.4万公顷,年产值25.3亿元。林麝养殖存栏数22000余头。
我省中药主要品种有:杜仲、厚朴、南五味子、山茱萸、银杏、苦杏仁、桃仁、花椒、连翘、沙棘、酸枣仁、皂角刺、大枣(药用型)、柏子仁、干漆、黄连木、秦皮、木通、黄精、黄连、大黄、黄芩、、黄芪、葛根、柴胡、秦艽、重楼、九节菖蒲、远志、薤白、淫羊藿、甘草、天麻、猪苓、苍术、穿山龙、沙苑子、桔梗、附子、木瓜、银州柴胡等41种中药材资源,白刺花、苦豆子2种适宜提取生物碱原料植物资源。重点保护和繁育红豆杉、华细辛、珠子参、鹿寿草、祖师麻、太白贝母、百蕊草、麝香、全蝎、白及、倒卵叶五加、羊红膻等12种药材种植资源。人工栽植及野生分布于林间的药用植物有杜仲、厚朴、山茱萸、连翘、葛根、淫羊藿、九节菖蒲、秦皮、苦杏仁、柏子仁、酸枣仁、木瓜、花椒等知名药材。以杜仲为例,杜仲是中药材的重要品种,目前发展面积最大,约为64.65万亩,其中主要分布在略阳,面积达到40.78万亩,占当地中药材总面积的82.35%。占全省杜仲总面积的63%。县内98%的农户栽有杜仲,人均800余株,全县17个镇办有13个被命名为杜仲基地镇,1286户农户被命名为杜仲专业户,现已建成万亩杜仲林带一处(金家河流域),千亩杜仲速生丰产林76处,千亩杜仲示范林18处。制定了杜仲基地规范化管理技术操作规程,开展了杜仲基地有机认证,引进杜仲优良品种建成了“中国第一秦仲系列杜仲良种采穗圃”。为了利用资源,提升效益,相继建起杜仲胶厂、杜仲饮料公司等开发企业。开发上市的杜仲茶、杜仲雄花茶、杜仲浸膏粉、杜仲酒、杜仲胶、杜仲油“雪之溶”胶囊、杜仲饲料等十余个产品深受消费者青睐。目前,有7家上规模的加工企业,略阳也被命名为“中国名特优经济林—杜仲之乡”。
另外,陕西境内已知有野生脊椎动物共计813种,其中药用动物约310种,陕西林麝养殖存栏数占全国70%以上、凤县被中国野生动物保护协会授予“中国林麝之乡”。全蝎在全国野生产量居前列,绥德县年产全蝎量最大。
二、对您建议的回复
1、开展“世界野生动植物日”和“爱鸟周”等科普宣传活动。整理规范野生植物保护宣传标语,下发全省各级各部门统一宣传口径。各级林业部门在广场、商场、车站等人流密集区域设立广告牌、电子屏幕、印刷标语、张贴通告,在出租车显示屏、公交车车体、候车亭投放保护野生动植物宣传广告,2019年,全省共举办科普宣传教育1560场次,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及宣传挂图等20余万册(份),发放保护倡议书9200份,入户宣传587人次,与村民签订承诺书600余份,利用QQ、微信平台宣传1000余次,受教育公众35万余人次。社会公众的认知度和保护意识不断提高。
下一步我们将根据新《野生动物保护法》修订,推动修订《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
2、突出整治秦岭“五乱”中乱捕滥猎的问题,建立问题台账,限期整改销号。加强部门协作,与国家濒管办西安办事处等部门建立履行CITES执法联系机制。与公安、市场监管、网信、交通等部门协同作战联合执法,深入排查问题线索,集中对集贸市场、站点、场所、单位、门店、农家乐等联合整治,清理整顿存在问题,与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联合开展野生动物保护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坚决斩断野生动植物运输链、交易链、食用链、信息链,迅速整改排查发现的问题,对案件线索按照程序立案侦办。
第二次全国陆生野生动物资源调查进展顺利。“秦岭北部山地”“秦岭南坡山地”内外业调查均已完成,“大巴山山地”“米仓山山地”外业调查完成。启动了陕西省野猪种群状况及分布调查并已完成。下一步我们将组织专家重新审定国家级、省级重点保护和“三有”野生动物名录。
3、继续实行保护利用并举。大力支持动植物保护区开展以药用动植物为对象的保护、驯化、利用研究项目,正确处理保护与利用的关系,严格保护管理野生种源,放活人工养殖的相关政策,加强在繁育技术、疫病防治、饲料等方面的研究,科学保护利用,以利用促保护。一些动物的保护和驯养繁殖的成功案例为我们提供了可供借鉴的经验。近几年林麝养殖发展迅速,养殖户数量不断增加,组织野化放归活动,补充了日益减少的野生林麝数量。
4、大力实施“秦药”“陕药”品牌战略。一是发展陕西道地药材品类。优选出以“我省独有、量大质优、名贵价优、全国稀缺”为特点的中药材品种,并以此为重点发展和布局中药材品种,同时采取重点发展与保护措施。建立拟重点发展的林下中药材品种的种苗繁育基地,野生抚育基地等,为陕西林下特色中药材发展提供优质种源。推行标准化生产。制定大宗药材特色标准(制定种苗、种植、加工、储藏、商品规格等标准),以标准化生产提升我省林下中药材质量,以质量取胜,提质增效。培育龙头企业。坚持基地示范,龙头企业带动,采取“龙头企业+基地+药农”的模式,因地制宜、适度规模经营。发挥陕西科技实力强的优势,促进中药材龙头企业与高校、医院、药材基地、流通企业与加工企业的联合。
陕西省林业局
2020年4月29日
(联系人:唐 凯 电 话:199918681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