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22号提案的答复函

类  别:A
签发人:党双忍

中国民主建国会陕西省委员会:
  贵会在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22号提案《关于加强秦岭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的建议》已收悉。感谢贵会对我省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对提案内容答复如下:
  秦岭是我国南北地理、气候的分界线和重要的生物资源宝库,具有调节气候、保持水土、涵养水源、维护生物多样性等诸多功能,素有“国之绿肺”“国家中央公园”和“世界生物基因库”之称,被视为“中华祖脉”,在中华文明的繁衍和发展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近年来,我省围绕“关中大地园林化、陕北高原大绿化、陕南山地森林化”生态建设战略,全面加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持续实施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和自然保护区标准化建设等重大林业生态工程,不断连通和修复野生动物生态廊道,秦岭野生动物得到了更为有效的保护,种群数量持续增长。
  一、完善政策法规,消除制度盲点
  我省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严格保护、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导向,以法规制度保障野生动物安全,还秦岭宁静、和谐、美丽。一是积极推进《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陕西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造成人身财产损害补偿办法》修订工作。我局上报了《关于报送2019年年度立法计划项目建议的函》,经多次沟通协调,按照同步修订的方式,《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已列入省人大2020年立法工作计划。同时,向省司法厅致函,协调修订《陕西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造成人身财产损害补偿办法》有关事宜,目前已按程序逐步进行;二是以省政府名义发布了《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严禁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通告》。三是修订完善了《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2019年9月陕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四是发布了《秦岭生态空间治理十大行动》(2019年12月)。五是代拟了关于落实全国人大《决定》的决议(草案)。2020年2月2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发布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我局积极配合省人大工作,第一时间代拟起草了关于落实全国人大《决定》的决议(草案),在多次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进行了修改完善,已于3月4日正式提交省人大。六是组织修改陕西政务服务网等有关行政许可事项。已向省职转办发出《关于请求修改野生动物行政许可申请有关内容的函》,拟全面剔除涉及以食用为目的陆生野生动物内容及其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启动了《药用、科研、展示行政许可事项管理办法》的起草和《陕西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名录》的修订工作,确保在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方面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二、坚持源头管控,构建长效机制
  为切实加强野生动物资源保护和管理,全面禁止和惩治非法野生动物交易行为,坚决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有效维护生物和生态安全,从源头上控制重大公共卫生法律风险,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一是落实野生动物保护管护责任。自2018年开始,在皇冠山、长青等多个重要野生动物保护区和栖息地进行试点,探索实施了“五级”和“社区共管”保护管理模式,与当地政府和村民委员会签定野生动物保护责任书,有效保护了野生动物种群及其栖息地安全,目前,该模式已基本探索成型,下一步将在全省范围内逐步推广。二是斩断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黑色链条”。去年2月份开始,我局先后下发了《关于开展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紧急通知》《关于印发<陕西省林业局打击整治破坏秦岭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陕西省林业局打击破坏整治秦岭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推进方案>的通知》等文件。协调公安、市场监管、网信、交通等多部门,在全省范围内联合展开了打击整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深挖问题线索, 对集贸市场、花鸟市场、餐馆饭店、宠物商店和其他野生动物及产品经营场所进行明察暗访,加大对各市场、站点、场所、单位门店、农家乐整治力度,加强网络平台和快递物流等新型野生动物流通渠道的业态管控,并对野生动物重点分布区或乱捕滥猎高发地区,増设检査站点,落实管护责任,把好“枪口、饭口、路口”等关键关口,彻底清理整顿问题隐患,坚决斩断运输链、交易链、食用链、信息链,有效遏制了违法猎捕、食用、出售、购买、利用、运输、寄递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违法犯罪势头。三是建立野生动物保护长效机制。制订了《陕西省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经省政府同意,下发各成员单位和各设区市政府执行;指导西安市印发了《西安市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市场交易管理办法》。启动了《陕西省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应急预案》修订工作,统筹禽流感和非洲猪瘟等疫病防控,提高风险管控能力;建立了陕西省陆生野生动物重大事项咨询专家组,整合科技资源,提高政策研究和研判评估能力,为野生动物保护管理重大事项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四是健全应急防护和救护体系。向省政府上报了《关于建立健全我省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管理体系的请示》,待国家修订公布国家重点保护和“三有”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后,及时调整我省相应保护名录;完善了应急防护物资储备和更新机制,提高突发事件处置能力;加速推进野生动物收容救护体系建设,进一步提高野外救护时效。(先期在汉中、延安和渭南建设野生动物救护场所)。五是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和禁食陆生野生动物宣传教育。制作了“全面禁食野生动物”微视频,在陕西新闻、微信、微博等线上媒体向公众广泛推送印制《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防控知识手册》3000余册,张贴各种通告、警示牌、宣传画70000余份,拉横幅5000余条,发送手机短信60000余条,大力宣传野生动物保护知识和禁止食用野生动物的规定,向社会各界发出“保护野生动植物 保护秦岭 共建美好家园”倡议,为实施《决定》和相关法律法规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公布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举报电话(森林公安029-86165954、林业029-88652000),鼓励和引导社会公众自觉抵制、主动举报滥食野生动物行为,形成政府主导、全社会参与、共同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的新局面。
  三、加大执法力度,形成保护合力
  (一)加强部门间协作,加大疫情防控和野生动物保护力度。去年以来,我们积极协调相关部门,继续加大野生动物保护力度。主动协调省农业农村厅,联合下发了《关于陆生野生动物检疫有关问题的通知》;联合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关于联合开展野生动物保护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今年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先后印发了《关于全面禁止野生动物交易的紧急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陆生野生动物管控积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陕西省林业局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十项措施》《关于切实做好冬春季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竹鼠和獾等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所进行封控隔离的紧急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竹鼠和獾等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所封控隔离措施的补充通知》等文件,要求各地市在全国疫情解除前,严密封控管控,严打乱捕乱猎,严格巡护监测,暂停已审批的捕猎活动,暂停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展示展演、出售购买、经营利用等行政许可,并由局领导带队,抽调专人,分赴各地开展督促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落实。
  (二)联合开展打击野生动物违规交易专项执法行动。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公安部、农业农村部、海关总署、国家林草局联合发布的《关于联合开展打击野生动物违规交易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要求,从2月初开始,协调公安、市场监管、农业农村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对市场上摆卖食用野生动物的摊位、门店、野味餐馆等场所一律依法予以关闭、查封,全面整治野生动物经营市场、花鸟市场、毛皮市场、屠宰市场、古玩市场等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交易场所,严厉打击通过网络平台发布广告和买卖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非法交易行为。
  (三)继续开展打击整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去年2月份开始,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了打击整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以打促管,以打促防,打击了一批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今年以来,我们继续发挥“陕西省打击整治破坏秦岭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作用。2月中旬召开了全省打击整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电视电话会议,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庄长兴和副省长胡明朗对当前严厉打击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和疫情防控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2月20日,联合省委宣传部、省政法委、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六部门印发了《关于深入推进打击整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积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对6个方面22项工作做出了具体要求。截至目前,累计出动人力31000余人次,出动车辆1839台次,检查市场、人工繁育场等场所7000余处,排查过往车辆92000余辆,对16家(1256只)无证养殖单位进行了查处,受理各类案件79起,查处76起,综合查处率为96.2%。其中刑事立案12起,破案9起。行政案件67起,打击处理各类违法犯罪人员99人次,收缴野生动物18头只,挽回经济损失37.4万元。
  (四)组织开展“清山查套”工作。统筹安排人力,在野生动物繁殖地、迁徙地、集群活动区等栖息地,尤其是野生动物重点活动区域,加强野外巡护和定点值守,清除鸟网、陷套等非法猎捕工具,依法制止和惩处非法猎捕、损毁栖息地和干扰生息繁衍活动的行为。联合森林公安对团伙、惯犯作案和采取投毒、电击等恶劣手段猎杀野生动物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重点打击。
  四、增加科研投入、促进队伍建设
  随着生态环境日趋改善,野生动物种群及数量逐年增长,保护管理和科研投入也在持续加大。一是大力开展野生动物保护研究。与国内科研机构和世界自然基金会(WWF)等20余个国内国际组织广泛合作,加强珍稀濒危野生动物种群与栖息地保护,积极开展人工繁育与种源交流、疫病防治与防控等研究工作。二是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全力建好1个中心、2个公园、4个平台和6个基地(1个中心即大熊猫繁育研究中心;2个公园即大熊猫科学公园、秦岭四宝科学公园;4个平台即秦岭大熊猫研究中心、秦岭大熊猫科技创新联盟、珍稀野生动物保护繁育国家长期科研基地、省珍稀野生动物繁育重点实验室;6个基地即大熊猫救护放归基地、大熊猫繁育基地、朱鹮异地饲养基地、金丝猴野外引种基地、珍稀动物饲料基地、中小学生研学和科普教育基地)。三是积极拓宽资金渠道。以地方财政资金为基础,积极吸纳国际合作、社会捐助、救济、公益等资金,使我省野生动物保护能力和管理水平得到较大提升,公众影响力日益攀升。
  五、强化宣传督导,发挥舆论作用
  近年来,我们不断加大社会宣传力度,积极引导全民参与野生动物保护工作。一是进一步深化宣传方式。利用每年 “世界野生动植物日”和“爱鸟周”等大型科普宣传教育活动,组织野生动植物宣传“五进”活动(进社区、进校园、进景区、进村组、进林区),会同相关单位和部门举办野生动物与生态环保摄影展、“保护野生动植物,共建美好家园”“秦岭大熊猫文化主题展”等宣传活动,不断提高全民保护意识,增强全社会参与保护野生动植物的行动自觉。二是充分发挥传统手段优势。在广场、商场、车站等人流密集区域,设立广告牌、电子屏幕,张贴标语、通告等;在出租车显示屏、公交车车体、候车亭投放宣传广告;在市场张贴禁止销售食用野生动物通告,与餐饮经营户签订“承诺书”,向经营者、消费者发放“倡议书”,努力在全社会营造保护野生动物的浓厚氛围。去年以来,全省举办科普宣传教育1560场次,印发各类宣传图册等20余万册(份),发送手机短信60余万条,发放保护倡议书9200份,入户宣传587人次,与村民签订承诺书600余份,利用QQ、微信平台宣传1000余次,受教育公众达35万余人次。三是积极运用新技术、新平台。组织省级媒体和秦岭6市主要媒体开设野生动物保护专栏,报、台、网、端、微全媒联动、共同发力,多渠道、多形式向公众传播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今年开展了以“全面禁食野生动物”为主题的世界野生动植物日宣传活动,制作了“全面禁食野生动物”微视频,在陕西新闻、微信、微博等线上媒体向公众广泛推送野生动物保护和疫情防控知识,公众点击量达90余万人次。
  今后我们将继续加强野生动物资源保护工作,不断巩固野生动物资源保护成果,并建立长效机制。最后,再次感谢贵会对我省野生动物保护事业的关心和支持,让我们一起携手,为推进区域生态环境修复,建设美丽陕西而不懈奋斗!


陕西省林业局
2020年4月29日

(联系人:童  拓          电  话:15902915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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