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陕西省林草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通知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和韩城市林业主管部门,局机关各处(室)、直属有关单位:

为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我局制定了《陕西省林草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征求意见稿)》,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讨论研究,提出修改意见,于8月30日前书面反馈我局法规科技处。

联系人:孙阳

电 话:029-88652025

邮 箱:371316434@qq.com

附件:《陕西省林草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征求意见稿)》



陕西省林业局

2024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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