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610000016000697G/2021-00194 | 发文字号 | |||
发布机构 | 省林业局 | 公文时效 | 长期公开 | ||
主题分类 | 林业 | 发布日期 | 2021-03-08 | ||
内容概述 |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和韩城市林业主管部门,省森林资源管理局,省楼观台国有生态实验林场,局机关有关处室、局直属有关单位:
为认真落实好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出台的《天然林保护修复制度方案》(厅字【2019】39号),按照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批示精神,我局组织有关单位草拟了《陕西省天然林保护条例》(送审稿),已列入省政府2020年度立法计划需配合省人大常委会起草的预备审议项目(陕政办发【2020】8号)。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研究,提出修改意见,于3月21日前反馈给省天保中心,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杨新生 李嘉
电 话:13572575557 13228012017
邮 箱:416168381@qq.com 846927@qq.com
邮箱地址: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西关正街233号。
附件:《陕西省天然林保护条例》(送审稿)
陕西省天然林保护工程管理中心
(陕西省林业基金管理中心)
2021年3月3日
省政府机构
省级林业部门
市级林业部门
其他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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