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陕西省天然林保护条例》(送审稿)修改意见的通知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和韩城市林业主管部门,省森林资源管理局,省楼观台国有生态实验林场,局机关有关处室、局直属有关单位:
  为认真落实好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出台的《天然林保护修复制度方案》(厅字【2019】39号),按照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批示精神,我局组织有关单位草拟了《陕西省天然林保护条例》(送审稿),已列入省政府2020年度立法计划需配合省人大常委会起草的预备审议项目(陕政办发【2020】8号)。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研究,提出修改意见,于3月21日前反馈给省天保中心,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杨新生             李嘉
  电  话:13572575557        13228012017
  邮  箱:416168381@qq.com   846927@qq.com

    邮箱地址: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西关正街233号。

  附件:《陕西省天然林保护条例》(送审稿)



陕西省天然林保护工程管理中心
             (陕西省林业基金管理中心)
2021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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