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第二十五届中国专利奖涉林参评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01-02 19:01 来源:法规科技处

局机关有关处(室),秦岭国家植物园,局直属有关单位:

根据《陕西省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申报第二十五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陕知发〔2023〕82号)要求,现就做好第二十五届中国专利奖涉林参评项目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中国专利奖设中国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从发明专利和实用新专利中评选产生),中国外观设计金奖、银奖、优秀奖(从外观设计专利中评选产生)。

    二、参评条件

申报参加本次中国专利奖评选的专利,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2022年12月31日(含)前被授予的,我省林草领域的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以授权公告日为准,含已解密的国防专利,不含保密专利);

(二)专利权有效,在申报截止日期前无法律纠纷,不存在未缴年费或滞纳金等情况;

(三)申报单位为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专利权人,或申报人为户籍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自然人专利权人。

(四)同一专利的专利权人为两个以上的(共有专利权),全体专利权人均同意参评,且第一专利权人须符合上款;

(五)未获得过中国专利奖;

(六)一项专利作为一个项目参评,同一项专利不得多渠道申报参评;

(七)相同专利权人参评项目不超过2项。

三、申报材料

1.推荐函1份(纸件和电子件,纸件为正式公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见附件1)。

2.项目资料(纸件1份及内容一致的电子件)包含:

①中国专利奖申报书(WORD文档,以“专利号+申报书”为文件名)。

②附件(PDF文档,以“专利号+附件”为文件名),如图片、照片、获奖证书、项目应用证明等材料扫描件。其中,填写专利许可情况的,应当提交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证明;填写专利质押融资情况的,应当提交专利权质押登记通知书;对于主要依靠参评专利取得市场竞争优势的,应当提交参评专利涉及的产品在“国家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认定试点平台”上的备案证明;填写经济效益数据的,可以提交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参评专利经济效益专项审计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所有附件应嵌入一个PDF文档,大小不超过20M;

③专利授权公告文本(PDF文档,含授权公告号、权利要求书、说明书等),以“专利号+授权文本”为文件名。

④共有权利人同意参评声明(纸质,全部专利权共有人盖章或签字,格式见附件2),单一专利权人无须填写。

3.申报单位另行撰写项目简介(格式见附件3,WORD文档,电子件,300字以内)。

四、其他要求

1.各相关单位可结合实际,以高质量发展为导向,优先推荐我省林业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突破“卡脖子”技术难题等方面形成的核心专利,关注推荐在外观设计领域取得创新和突破的外观设计专利。每个单位原则上可推荐不超过2项符合条件的涉林参评项目。

2.组织推荐过程中涉及的《中国专利奖申报书(2023年修订版)》等材料,可在国家知识产权局门户网站“中国专利奖”专栏下载,并按要求规范填写。

3.各相关单位推荐材料,请于2024年1月15日前报送至省局法规科技处,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王陆旭 电话:029-88652025

邮  箱:279304528@qq.com


附件:1.推荐函

      2.共有专利权人声明

      3.项目简介


陕西省林业局

2024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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