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3年涉林地方标准计划的通知
时间:2023-05-16 18:05 来源:法规科技处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和韩城市林业主管部门,各项目承担单位:

现将《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下达2023年度陕西省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陕市监函〔2023〕410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列入本次计划的省级涉林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有25个(详见附件)。各项目承担单位要按照《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地方标准制定规范》相关要求,依据立项文件,合理确定研究重点,并于2025年5月30日前完成制修订任务。

二、相关市级林业主管部门要负责本年度以及2021年度以来,本地区涉林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的实施管理,及时督促项目承担单位按要求完成制修订任务。2020年之前(含2020年)下达计划未完成的项目,省级标准化主管部门已全部终止实施。

三、项目承担单位应负责项目制修订的牵头管理工作,参与单位应积极配合,每年12月底前报送项目进展情况。

四、列入立项计划的项目,在制修订过程中如发生项目无法完成或需调整承担单位等特殊情况时,应及时与省林业局法规科技处联系。


联系人:王陆旭

电 话:029-88652025

邮 箱:279304528@qq.com


附件:2023年陕西省涉林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汇总表



陕西省林业局

2023年5月16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