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湖风景名胜区是1993年7月由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省级风景名胜区。根据《风景名胜区条例》《陕西省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风景名胜区详细规划标准》(GB/T51294-2018)《南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19—2035年)》,汉中市南郑区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了《南湖风景名胜区详细规划》(草案)。参照《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规划编制审批办法》有关要求,我局现对《南湖风景名胜区详细规划》(草案)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30日,公示期为2021年6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各有关单位、社会团体、社会公众及个人若对本详细规划草案有不同意见建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
联系人及电话:张俊和 029-88652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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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南湖风景名胜区详细规划》(草案)文本及图纸、 说明书、基础资料汇编
陕西省林业局
2021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