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涉林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信息宣传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01-07 15:01 来源:法规科技处
局机关各处室,秦岭国家植物园,局直属各单位:
  为全面展示我省涉林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成果,营造“褒扬诚信、惩戒失信”的社会氛围,按照《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陕发改财金〔2020〕1814号)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涉林信息报送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宣传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全面部署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快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省林业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相继制定印发《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实施方案》《违法失信“黑名单”信息共享和联合惩戒实施办法》《关于推行涉林企业信用承诺制度的通知》等文件,进一步加强了对失信主体的监管惩戒力度,营造了良好的信用环境。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社会诚信和信用体系建设宣传工作,把涉林信息报送工作纳入重要工作日程,加强业务协同和责任落实,全面收集本单位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成果,借助“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科技之春宣传月”等活动节点,积极开展诚信建设宣传活动,营造全社会参与诚信建设的良好氛围。
  二、相关工作要求
  (一)信息报送内容。
  围绕充分展示近年来林业部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研究及成果,积极呈现在信用监管、信用承诺、信用服务等重点工作中的新变化、新成效,以及涌现出的新人、新事、新风,包括但不限于正面重大新闻、理论研究、政策解读、热点评论、典型案例、诚信建设经验做法与创新亮点、信用相关新媒体作品等方面。
  (二)信息报送要求。
  1、各单位确定一名通讯员负责本单位的信息报送工作,填写通讯员报名表,于1月7日前以书面形式报送局法规科技处。
  2、自2021年1月起,各单位通讯员每月撰写不少于一篇信用体系建设相关的宣传稿件,并于每月20日前报送局法规科技处。
  3、宣传稿件以正面宣传为主,内容真实准确,严格遵守意识形态工作要求,上报的稿件须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同意,保证文章真实性、原创性和时效性。
  4、省信用办每季度通报一次全省信用信息报送和采用情况,年末对信息采用情况进行汇总考核。请各单位高度重视,选派政治素养高、责任心强、具有一定文稿写作能力的人员担任通讯员,并对通讯稿件质量严格审核把关,确保符合省信用办稿件质量要求,提高稿件的采用率。
  联系人:杨秋军    电话:18719781709  
  邮箱:1315612300@qq.com

  附件:通讯员报名表            


陕西省林业局

                    2021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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