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会同农业农村部、水利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批复了河北、安徽、广西、甘肃、黑龙江、西藏、陕西等7个省级防沙治沙规划,要求各省区认真做好规划的组织实施工作,定期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检查、评估,确保规划任务按期完成,取得实效。
按照国务院七部门《关于印发〈全国防沙治沙规划(2021—2030年)〉的通知》要求,为保障全国防沙治沙规划目标任务顺利完成,今年3月,国家林草局与沙化重点省份(含自治区、直辖市、生产建设兵团)签订了《“十四五”防沙治沙目标责任书》,5月印发了《〈全国防沙治沙规划(2021—2030年)〉重点任务分工方案》,指导各省编制省级防沙治沙规划。
批复文件指出,各省区需按照省级防沙治沙规划确定的总体思路,依托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三北”等重点生态工程,以全国防沙治沙综合示范区为引领,积极预防土地沙化,治理沙化土地,保护和改善本行政区域的生态质量,组织指导沙化土地所在地区的市、县人民政府编制本行政区域的防沙治沙规划,落实好省级防沙治沙规划目标、任务。(记者 申东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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