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聘第三批陕西省林业乡土专家的通知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和韩城市林业主管部门:

林业乡土专家选聘工作开展以来,我局先后遴选聘任陕西省林业乡土专家两批共计120名,这些乡土人才在推进全省林业高质量发展和乡村振兴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意见》《中共陕西省委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要求,不断健全基层林业科技推广体系,加快林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切实打通科技服务“最后一公里”,持续助力乡村振兴和推进陕西林业高质量发展,我局决定开展第三批陕西省林业乡土专家选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范围

我省从事城乡绿化美化、生态资源保护、林业产业发展及生态文化传承并兼具科技和经营技术,示范带动作用显著,群众认可度高,为当地林业经济发展和林农增收作出积极贡献的基层从业人员。选聘重点为林业相关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林)场从业人员和林业生产大户、专业能力较强的林农群众,以及优秀基层林业科技推广工作者。

二、选聘条件

申报陕西省林业乡土专家的人员,原则上年龄在65周岁以下,且政治素质过硬、专业能力较强、示范作用明显。具体要求参照《陕西省林业乡土专家选聘管理办法》。

三、相关要求

(一)各市(区)林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陕西省林业乡土专家选聘管理办法》规定的选聘条件和程序,组织做好辖区内陕西省林业乡土专家人选的审查、汇总和推荐工作。

(二)已被国家林草局选聘为全国林草乡土专家的,不再作为推荐对象。

(三)各设区市推荐人数不超过10名,杨凌示范区、韩城市推荐人数不超过5名。

(四)推荐材料包括《陕西省林业乡土专家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1)、《陕西省林业乡土专家申报表》(附件2)和推荐人选有关证明材料(身份证、获奖证书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等)复印件。

(五)请各市(区)于2024年6月21日前将推荐材料一式3份以正式文件报送我局,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532103264@qq.com。

联 系 人:省林业局科管中心  李佩瑶

联系电话:029-88652760

地 址:西安市西关正街233号省林业局办公楼911室


附件:1.陕西省林业乡土专家推荐人选汇总表

      2.陕西省林业乡土专家申报表



陕西省林业局

2024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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