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国有林场矢量边界数据收集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和韩城市林业主管部门,局直属有关单位:
  为准确掌握全省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状况,提升国有林场规范化、精细化管理水平,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国有林场矢量边界数据收集工作的通知》(便函场〔2021〕328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现就开展国有林场矢量边界数据收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全省现有国有林场209处,国有林面积5600多万亩,开展国有林场矢量边界数据收集,对进一步明晰国有林场经营面积,准确掌握国有林场森林资源,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应正确把握国有林场发展新形势、新要求,抓住机遇,认真梳理本辖区国有林场基本情况和历史遗留问题,并进行科学评估,依法依规推进矢量边界数据收集工作有序开展。
  二、加强组织指导。各级国有林场主管部门和单位要严格依照《通知》要求,结合全省开展的林草生态综合检测评价工作,依据《国有林场矢量边界数据收集技术方案》,全面部署国有林场矢量边界数据收集工作。同时,要加强与森林资源管理、规划调查设计等部门的协调配合,以国土“三调”成果为基础进行收集整理。在收集过程中如发现权属界线交叉、“一地多证”等情况,所属部门和单位要及时向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报告,开展权属界线重新认定工作。暂不能认定的,国有林场可向当地自然资源部门提出异议登记申请,并依法处理解决。
  三、按时报送数据。国有林场矢量边界数据收集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市、各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在国有林场改革确定的范围、边界和林地“一张图”的基础上,与省林业调查规划院积极对接,对本辖区国有林场逐一开展矢量边界数据收集。省林业调查规划院作为矢量边界数据收集技术支撑单位,负责全省国有林场矢量边界数据收集的审核工作。请各市、各单位于2021年11月底前将国有林场矢量数据成果刻录光盘报送我局林场种苗处和省林业调查规划院,审核汇总后上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联系人:省局林场种苗处    耿宏斌
  电 话:029-88652202/18392863288
  联系人:省林业调查规划院  薛  岗
  电 话:13772516733

  附件:国有林场矢量边界数据收集技术方案



陕西省林业局

2021年7月27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if($(".xgxw").text().trim()==""){ console.info($(".xgxw").text().trim()); $(".xgxw").remov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