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林业局关于印发加快推进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意见的通知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和韩城市林业主管部门,局直属有关单位:

现将《陕西省林业局关于加快推进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陕西省林业局

                               2024年4月22日



陕西省林业局关于加快推进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发展林下经济是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纵深发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促进林区群众增收的重要途径。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大力发展林下经济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快推进我省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助力乡村产业振兴,结合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在科学利用林地资源的前提下,围绕“调结构、优品种、强质量、拓市场、扩规模”,优化产业布局,延伸产业链条,加快提升林下经济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水平,坚持市场主导、突出特色、科技引领,为实现林业增效、农民增收、完善现代林业产业体系作出贡献。

(二)发展布局

以自然资源禀赋和生态区位为基础,结合区域经济发展,构建“二区四地多点”林下经济发展新格局。

——二区。依托秦巴山区和黄土高原丘陵沟壑区,重点发展林药、林苗、林菌、林蜂、林禽以及林粮间作等林下复合型经营,统筹推进林产品采集加工、特色观光游、森林康养等融合模式。

——四地。打造道地中药材集散地、中蜂养殖集散地、食用菌栽培集散地、林特经营集散地,辐射带动建设一批林下经济产业示范县、镇、村。

——多点。通过加强改革创新,优化要素配置,重点培育一批林下种养业与森林休闲、森林人家等相结合,生产、加工与销售一体的新模式,打造林下经济发展新业态。

(三)主要目标

到2027年,全省林下经济综合利用林地面积稳定在2000万亩以上,全产业链年产值达到300亿元以上;培育林下经济类省级林业龙头企业75家以上,认定省级林下经济示范基地达到200个,带动全省参与林下经济生产经营的农户人数达到400万人。

到2030年,全省林下经济产品生产、流通、加工体系更加健全,产品供应更加稳定,质量安全水平、市场竞争力全面提升。

二、重点任务

(一)优化“四大模式”,筑牢高质量发展根基

1.大力发展林下种植。要依据中药材品种的不同习性,因地制宜在林下选择种植柴胡、猪苓、天麻、金银花、黄连、连翘、淫羊霍、太白贝母、黄芪等陕西道地药材。选择交通方便、水源可供的林地,推行仿野生方式培育高产高效菌类和铁皮石斛栽培。支持林下种植耐阴性花卉苗木、魔芋和其他观赏植物。

2.适度发展林下养殖。推广林蜂、林禽等养殖模式。支持以地方特色优质品种为主,根据生态承载力,在林缘林地适度放养鸡、鸭、鹅、猪等畜禽类;依据蜜源植物资源状况,合理确定密度,在林中、林缘放养中华蜜蜂等蜂种,发展养蜂产业。鼓励在近自然环境下人工圈养林麝、梅花鹿等特种养殖业。

3.重点发展林下产品采集业。采集林下用于食用、药用、工业和观赏产品,培育发展野生菌类、竹笋、山野菜等非木质资源采集业。在符合条件的公益林地,鼓励开展点播扩繁、林下撒菌、包山拾菌等方式进行森林管护养护。

4.合理发展森林康养旅游。充分利用当地独有的自然地貌和森林景观资源,发展以生态休闲为主的自然体验、森林观光等生态旅游新业态。依托森林城镇、森林人家、森林村庄建设,打造国家森林步道、精品生态旅游线路和目的地。突出地域特色、文化特色和产品特色,规范有序发展森林康养服务业。

(二)实施“五大工程”,增强高质量发展动能

1.示范基地建设工程。围绕产出率、亩均效益等主要参数指标提升,打造一批林下种植养殖示范基地。推动建设以可食性的果实、花、叶、枝、皮、根、脂液以及寄生物、附生物等非木质林产品为主的多元化森林食物粮库。鼓励有条件的行政村,建设不大于400亩的林下中药材种植基地,探索开展林地林木代管、统一经营作业等专业化服务,推动林下经济规模化、集约化、产业化发展。

2.经营主体培育工程。以提高精深加工、冷链贮运和营销能力为重点,培育一批科技含量高、市场渠道好的林下经济类林业龙头企业。推动林业专业合作社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提高林农组织化程度和抗风险能力。引导培育一批成长性良好的小而特、特而精、精而强的林业大户和家庭林场。

3.产品品牌塑造工程。鼓励各地打造林下经济区域公用品牌。支持林下经济经营主体开展森林生态标志产品、农产品地理标志、有机农产品等认证工作,积极参加博览展销会,宣传推介林下经济产品,扩大品牌影响力和产品市场占有率。鼓励龙头企业组建品牌企业联盟,打造品牌营销网络,形成品牌发展合力。

4.全产业链融合工程。在林下经济产品主产区建设产地初精加工基地,推进食品加工、林药产业、精细化工、动物饲料等精深加工和副产品开发,推动产业加工园区化发展。推进林下经济与旅游、教育、文化、健康养老等产业深度融合,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创建林下经济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统筹推进森林抚育废弃枝条粉碎发酵后,用于林下栽培食用菌料袋,促进木竹材、林业三剩物等资源循环利用。

5.基础设施提升工程。支持为发展林下经济修建必要的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的道路、供水、供电、通讯等基础设施,将其纳入行业发展规划并优先安排。将电力设施建设纳入当地农网供电系统,建设安全配套设施。加快5G、千兆光纤等在林下经济重点林区布设,满足产业的数字化需求。

(三)构建“五大体系”,强化高质量发展支撑。

1.构建科技服务体系。加快选育优良中药材品种,推广适应机械化作业的栽培方式。加强轻简化机械在栽培、采摘、加工等重点环节的推广应用。实施“揭榜挂帅”机制,破解关键技术难题。持续开展林业乡土专家、种植能手遴选工作,实施新型职业林民培育行动。

2.推动标准化建设体系。围绕提高林下经济产品质量安全,建立和完善林下种植养殖建设技术标准。鼓励行业协会、企业制定和实施严于国家标准的林下经济产品企业标准。推进标准化生产,推动产地标识管理、产地条形码追溯制度。严厉打击制假、售假等违法违规行为。

3.完善用地保障体系。商品林地可优先发展林下经济。允许利用二级国家公益林和地方公益林适当发展林下经济。按照适生优生的原则,合理利用核桃、大枣、花椒等特色经济林林下空地适度种植林药等。在不采伐林木、不影响树木生长、不造成污染的前提下,允许放置移动类设施或利用林间空地建设必要的生产管护设施、生产资料库房和采集产品临时储藏室,相关用地均可按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设施用地管理并依法依规办理相关手续。

4.推动多元化支持体系。鼓励各地建立政府引导,企业、专业合作组织和林农为主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国家储备林基地县要将发展林下经济作为优先产业。充分发挥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作用,支持欠发达国有林场因地制宜发展林下经济产业,且用于产业发展的资金比例逐年提高。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在可持续、风险可控前提下,针对林下经济生产特点,合理确定贷款期限和利率,加大信贷投入。对符合条件的林下经济加工企业、合作社等按规定享受相关税费减免、贷款贴息等政策。

5.完善联农带农体系。大力推广“公司+合作社+基地+农户”“订单生产”等运作模式,明确各个环节上的利益分配,确保林农获得稳定收益。积极探索林地流转或入股收益、保底分红、劳务收入与林农的利益联结方式,促进龙头企业、合作社与林农形成紧密的林下经济产业发展共同体。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发挥林长制统筹引领作用,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将林下经济产业发展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积极争取将林下经济发展扶持资金列入年度预算,切实制定本地区林下经济发展实施方案。要加强协作配合,强化与发改、财政等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落实。

(二)加大项目扶持。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要突出基地建设、良种繁育、病虫害防控、精深加工、科技培训、品牌打造等关键节点,认真谋划储备一批林下经济发展补助项目。积极探索财政资金“以奖代补,综合补助”方式对林下经济产业予以扶持。

(三)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利用主流媒体和现代融媒体平台,广泛宣传林下经济产业发展政策、取得成就和先进典型,在全社会营造共同推进林下经济发展的浓厚氛围。加大优质林下产品、优美森林康养旅游景区景点的营销推广,引导消费观念转变,不断提高市场认可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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