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林业厅2016年度部门决算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根据省政府核定的“三定方案”,我厅的主要职能是:
  (1)、负责全省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方针、政策,起草林业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及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省林业行政执法工作,开展普法宣传教育。
  (2)、组织开展全省森林资源、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和荒漠的调查、动态监测、评估和管理,指导全省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的相关工作。
  (3)、负责全省造林绿化工作。拟订全省造林绿化计划,指导各类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组织指导全民义务植树、造林绿化工作。承办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负责林木种子的管理,指导全省林木种子苗木基地建设。指导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工作。负责陕西省绿化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4)、承担全省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的责任。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省森林采伐限额,监督检查林木凭证采伐、运输,组织指导林地、林权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指导实施,依法承担应由省政府、国务院批准的林地征用、占用的初审工作,管理省属国有林区的国有森林资源,负责省属国有林区的国有森林资源资产产权变动的审批工作。
  (5)、负责全省湿地保护工作。拟订全省湿地保护规划,组织建立湿地保护小区、湿地公园等保护管理工作,监督湿地的合理利用。协调有关国际湿地公约在省内的履约工作。
  (6)、负责全省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拟订全省防沙治沙和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沙化土地的合理利用,指导建设项目对土地沙化影响的审核。组织开展重大沙尘暴灾害监测,制定沙尘暴灾害应急预案,指导沙尘暴灾害应急处理工作。协调有关国际荒漠化公约在省内的履约工作。
  (7)、负责全省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依法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全省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省境。负责濒危物种进出省境和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珍稀树种、珍稀野生植物及其产品出省境的审批工作。
  (8)、负责省内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的监督管理。依法指导森林、湿地、荒漠化和陆生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监督管理林业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组织协调有关国际公约在省内的履约工作。按分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有关工作。
  (9)、承担推进全省林业改革,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责任。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政府关于集体林权制度、重点国有林区、国有林场等重大林业改革意见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和林权流转,指导林权纠纷调处和林地承包合同纠纷仲裁。负责退耕还林工作。指导国有林场(苗圃)、森林公园和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
  (10)、监督检查各产业对森林、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开发利用。制定全省林业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赴境外森林资源开发的有关工作。指导山区综合开发。
  (11)、负责全省森林公安和森林防火工作。组织、协调、指导专业森林扑火队伍的防扑火工作,负责省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具体工作。指导全省森林公安工作,监督管理森林公安队伍,指导全省林业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
  (12)、参与拟订全省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财政、金融、价格、贸易等经济调节政策,组织、指导全省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生态补偿制度的建立和实施。编制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提出中央、省级财政林业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预算建议,负责提出全省林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及中央、省级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全省林业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编制全省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年度生产计划。监督管理全省林业国有资产和林业建设资金。
  (13)、组织指导全省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科技、教育和外事工作,指导全省林业队伍的建设。
  (14)、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6年部门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省林业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着力”重要指示,全面实施省委省政府“关中大地园林化、陕北高原大绿化、陕南山地森林化”生态建设战略,工作进展顺利,“十三五”开局良好。
  1、国土绿化持续推进。争取落实各类林业建设资金100亿元,实施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长江防护林和三北防护林建设等林业重点工程,军地合作、陆空联动,出动飞机500余架次,执行火警、疫警和飞播任务,全年实施营造林400万亩。治理沙化土地103.7万亩,沙区累计造林保存面积近2000万亩,陕西防沙治沙工作被国际社会誉为沙漠治理的奇迹。完成森林抚育204.5万亩,全民义务植树9000万株,全省森林覆盖率达到43.06%,绿色成为三秦大地主色调。
  2、资源保护成效显著。全省活立木蓄积达5.10亿立方米,较上次清查增加8600多万立方米,增幅为历次最高。创建31处国家湿地公园,通过率居全国第一。全省野外大熊猫达到345只,增幅全国第一,栖息地范围明显扩大。朱鹮在秦岭以北野化放飞取得成功,种群数量达到2000多只,被誉为“世界拯救濒危物种的成功典范”,央视《新闻联播》对我省湿地、野生动物保护成效进行专题报道。有害生物防治进一步加强,胡蜂袭人得到有效抑制,未发生袭人致死事件。林业执法力度加大,森林公安查处涉林案件3682起,处理违法犯罪人员4535人。新建宝鸡林业航空护林站已投入运营,参与了省内外火场扑救,商洛、延安航空护林站正在建设,覆盖全省林区的航空护林网正在形成,森林武警与森林公安、森林消防组成地面综合防火力量进一步壮大,全年未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严格林地管理,在我省林地定额严重不足的情况下,经过努力争取,保障了我省经济建设需要。
  3、林业产业蓬勃发展。新建油用牡丹、核桃等木本油料基地50多万亩,核桃、油用牡丹面积居全国第二。全省9市发现野生牡丹分布,全国罕见。大力推进花椒、红枣等经济林示范园建设,新建和改造经济林113万亩,总面积达2200多万亩,花椒面积、产量全国第一,陕北大红枣享誉全国。增强大局意识,林业资金用于苹果、茶叶等产业发展,为老百姓谋福利。大力发展林麝养殖,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全国中医药著名企业北京同仁堂、福建片仔癀、四川逢春已在陕投资建厂,林麝养殖数量和麝香产量已占全国70%以上。持续推进丝路新起点陕西林业“一带两城三库百园千亿”建设,打造陕西自然山水文化品牌,全省87处森林公园接待中外游客2388万人次。预计全年林业产业总产值超过1000亿元,林业产业成为农民增收致富的重要途径。
  4、林业改革稳步推进。省委省政府印发《陕西省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成立全省国有林场改革领导小组,省市县三级政府签订目标责任书,各地加紧编报改革方案,年底前完成报批工作。落实中省生态效益补偿资金9亿元,涉及63万农户,中央补偿资金全部拨付到县。
  5、生态文化创新发展。陕西生态文明教育全国领先,全省16处生态文明教育基地接待60多万人次,组织5000多名学生参加森林体验活动,陕西经验在全国推广。开展古树名木保护,系统普查,复壮修复,挂牌建库,陕西古树名木近70万株,占全国1/4。攻克千年古树繁育保护世界难题,黄帝手植柏克隆苗长势良好,第二代苗生长茂盛,5000年黄帝手植柏种子搭载神州十一号飞船遨游太空回陕。启动“省树、省花、省鸟、最可爱野生动物”推荐评选活动,确立陕西生物“名片”。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及人员情况
  2016年度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以下简称“单位”)共33个与上年相比没有变化。具体包括:行政单位2个(厅本级和省森林公安局);事业单位31个,其中:参公事业单位6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单位19个,差额拨款单位4个,经费自理事业单位2个。经费差额单位2户,包括省林业产业中心和省资源管理稽查队,为无独立编制、却又独立核算的全额补助预算单位。我厅2016年部门编制人数1844人,实际人数1730人。
  二、部门2016年度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决算收入118803.9万元,决算支出128402.6万元(含年初结转资金),收入比去年增加了14727.1万元,收入中财政拨款有所增加,而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均有所减少,财政拨款增加的原因主要在于中省加大了林业资金的投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减少的原因是利息费用减少和“收支两条线”的执行。支出比上年增加了14829.6万元,主要原因是加快了资金支付进度,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
  2016年编入林业厅本级部门决算的收入为118,602.7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1497.3万元,事业收入23579万元,经营收入78万元,其他收入3649万元。
2016年林业厅部门决算支出128402.6万元,其中主要支出为节能环保支出19039.8万元,占收入的14.82%,农林水支出98438.7万元,占收入的76.66%,其他比重较少。
  (二)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1497.30万元,支出104168.1万元(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收入比去年增加了13226.5万元,支出比上年减少了9374.9万元,收入增加的原因:一方面中省加大了林业资金的投入,提高了有关项目支出标准;另一方面加快了资金支付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016年林业厅部门决算支出104198.1万元,其中主要有公共安全支出589.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79.7万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999.2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9039.8万元,农林水支出74234.4万元,交通运输支出59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325.4万元。
  2016年决算中,支出按照性质分为:基本支出20717.7万元,包括人员经费16101.4万元和日常公用经费4616.3万元;项目支出83480.4万元,包括基本建设项目30358.5万元和行政事业类项目53121.9万元。支出按照经济分为:工资福利支出11522.5万元,商品服务支出50909.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4578.9万元,基本建设支出25803.1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1384万元。
  (三)2016年“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支出情况:2016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231.5万元,占年初预算318.4万元的72.07%,比上年增加了24.27万元,均属于年初预算内支出。其中:
  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3个,累计5人次,因公出国(境)费16.7万元,比上年增加3.62万元。主要原因在于大熊猫、朱鹮保护、林业生态建设等方面国际交流与考察增加。
  全年无公车购买支出,年末公务车保有量150辆,运行维护费172.6万元,比上年增加28.16万元。主要原因在于全省退耕还林、森林抚育、天然林保护工程等林业重点工程项目检查、验收和省属国有林区森林防火、有害生物防治、野生动植物保护等方面工作任务加重。
  全年公务接待共计285批次,接待人数2917人,接待费42.3万元,比上年减少8.16万元。主要原因在于国家及省上相关部门对全省退耕还林、“三北”防护林、天然林保护工程、重点区域绿化等林业重点工程项目检查验收和对全省湿地保护管理、朱鹮国际级自然保护区验收管理、生态文化建设等方面工作考察调研和国际国内项目合作交流方面业务有所增加。
  2、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全年培训费200.9万元,占年初预算的80.7%,比上年减少306万元。主要用于项目中的林下经济,天然林保护工程、退耕还林、扶贫等培训支出。
  3、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全年会议费122.1万元,占年初预算的57.45%,比上年增加36.9万元。主要用于林业工作年终会,森林防火会议,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等林业工程会议,林木种苗会议,项目评审等会议的召开。
  (四)、2016年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无此项收支
  (五)2016年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无此项收支
  (六)2016年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行政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总计1436.7万元,比去年增加331.1万元,主要是工资改革,社保养老资金负担加大,同时还有新增人员增加,森林公安的补助增加。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政府采购支出1790.9万元,其中货物类791.3万元,工程类260.6万,服务类739万元。资金来源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118.1万元,非财政性资金672.8万元。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6年底,省林业厅资产总额133341.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3365.4万元,固定资产原值57600.3万元(已提折旧23177.7万元),在建工程41348万元,无形资产1979.8万元(已经摊销75万元),事业单位长期投资1340万元,其他资产960.4万元。
  四、专业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陕西省林业厅
                                                          2017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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