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林业局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现将我局2026年6-8月局领导信访接待日安排予以公告(附件1),接待地点为陕西省林业局信访室(西安市西关正街233号办公楼111室)。
请来访群众认真阅读《信访工作条例》及《陕西省林业局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附件2)有关要求,依法依规反映问题。联系电话:029-88652016。
附件:1.2026年6-8月领导信访接待日安排
2.陕西省林业局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
陕西省林业局
2026年6月4日
附件1
2026年6-8月领导信访接待日安排
时间 | 接访领导 | 工作分工 |
6月16日下午 (星期二) | 郑 重 (局党组书记、局长) | 领导省林业局全面工作,负责党建、审计、乡村振兴和林长制办公室全面工作。 |
7月7日下午 (星期二) | 薛恩东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 负责政策法规、造林绿化、国有林场和种苗管理、有害生物防治、生态工程管理、科技推广等方面工作。 |
7月21日下午 (星期二) | 张卫东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 负责机关运转、信访维稳、组织人事、直属单位党建、林业信息宣传等方面工作。 |
8月4日下午 (星期二) | 刘飞霞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 负责森林草原湿地和荒漠化管理、林业草原改革发展、林业产业、森林草原防火和安全生产等方面工作 |
8月18日下午 (星期二) | 陈宝林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 负责规划财务、自然保护地和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等方面工作。 |
附件2
陕西省林业局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
第一条 根据《信访工作条例》《陕西省林业局办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局系统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信访接待日参加人员为省林业局副厅级以上领导干部,局相关处(室)单位负责人协助开展工作。
第三条 信访接待日,是指局领导在指定地点直接面对群众、听取诉求、解决信访问题的工作机制,包括接访、约访、下访等形式。
第四条 局领导接访受理林业信访事项,是指林业职工、林区群众,以及其他组织或个人向局领导直接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建议和相关诉求,按规定和职权由省林业局处理的事项。
第五条 集体来访提出共同信访事项的,应由信访人推选代表向接访局领导反映问题,代表人数不得超过5人。
第六条 局领导接访时间为每两周一次,每次半个工作日。原则上定于每月第一、三周的星期二下午。接待地点为局信访接待室。局信访办负责做好局领导信访接待日安排工作,并通过局网站向社会公布,内容包括局领导姓名、职务、分管领域等。局领导在信访接待日因公外出的,根据接待日安排由后续局领导顺延负责接待;局领导均外出的,可委托分管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接待。
第七条 局领导接访时可指定分管处(室)单位负责人协助开展信访接待工作。对不属于分管领域的事项,可通知涉及处(室)单位负责人协助接待。局信访办根据接访情况做好记录,由接访局领导签署处理意见,督促有关部门按规定限期答复来访群众。
第八条 局领导应根据信访事项办理情况,适时开展约访、下访,主动约见信访群众,深入一线走访群众,面对面推动解决疑难复杂信访问题。
第九条 局领导信访接待工作实行首问负责制。接访局领导既要做好信访接待日接访工作,也要及时和相关局领导沟通协调,督促相关处(室)单位做好接访事项办理工作,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对已经接访包案的信访事项,定期跟进办理进展,直到问题妥善化解。
第十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