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韩城市林业主管部门和省规划院:
为掌握我省重点区域生态保护与修复项目、沿黄防护林提质增效和高质量工程(以下简称沿黄防护林工程)年度计划执行情况,分析存在问题,评价项目建设成效,进一步强化项目管理,根据年度工作计划,经研究决定,我局将对2022年度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项目、沿黄防护林工程建设情况开展省级复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承担2022年度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项目、沿黄防护林工程建设任务的县(市、区);2021年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项目建设任务未完成及不合格的县(区)。
二、检查内容
1.陕西省2022年度陕北地区退化生态系统修复与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实绩;
2.陕西省2022年度渭北地区固沟保源综合治理和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实绩;
3.陕西省2022年度沿黄防护林工程建设实绩;
4.2021年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项目建设任务未完成及不合格的县(区)整改情况。
三、检查时间
2023年8月10日-2023年9月10日。
四、检查方法
1.人工造林和退化林修复:根据上报面积,2000亩以下全查,2000亩—10000亩的抽查2000亩,1万亩以上的抽查上报面积的20%。按照乡镇或作业区随机等距法,抽取核查样本,抽取的乡镇或作业区逐小班进行全面检查。
2.封山(沙)育林:按照《封山(沙)育林技术规程》(GB/T15136-2018),全面检查封山(沙)育林作业区选择、封育类型、封育对象措施落实等情况。
3.退化草原修复:按照人工种草、草原改良自查面积的20%,草原围栏建设长度的10%,进行随机抽查,包括草种质量、整地规格、围栏规格、播种密度和管护情况等。
4.森林抚育:根据自查报告上报完成面积,按照《陕西省森林抚育检查验收办法(试行)》要求,采用机械抽样法,对所采取各种抚育方式的标准进行全面检查。
5.森林乡村:查看村庄建成区绿化、道路河渠绿化、庭院绿化、“四旁”绿化和村片林建设等情况,测算和核实绿化覆盖率、道路和河渠绿化率等指标。
五、有关要求
(一)要认真做好自查工作。各县(区)要严格按照国家林草局对林业重点工程核查的内容要求、有关管理指标和技术规程等,对本区域2022年度任务完成情况,逐地块、逐小班认真开展自查并填写统计表(见附件),确保自查结果真实可靠。各市务必于2023年8月10日前,统一将本地县(市、区)级自查报告(包括沿黄防护林工程)报省防护林建设工作站。
(二)各地林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将此次省级复查工作作为加强项目管理、提高建设质量、巩固建设成果的一项重要工作抓实抓好,确定专人做好配合,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确保省级复查工作顺利开展。
(三)检查组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要求,轻车简从,不得提出与复查工作无关的任何要求,务实高效做好省级复查工作。
(四)省级复查由省防护林站牵头,协调组织。省规划院具体负责技术方案、人员培训、外业检查、资料汇总分析及编写省级复查报告等工作。
附件:检查验收表
陕西省林业局
2023年8月3日
(联系人:杨 博 电 话:029-886522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