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记者从潼关县有关部门了解到,该县持续发力,湿地区域生态质量“稳”的态势继续向好,生态保护修复工作“进”的步伐不断加快,生态建设成效持续显现。 坚决扛起政治责任,守护大美湿地。潼关县按照中省市关于湿地保护决策部署,坚持“保护优先、科学规划、多方参与、合理利用、可持续发展”的原则,推动湿地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
坚持生态保护为主,强化协调管理。该县明确管护责任单位、湿地保护利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建立林业主管部门牵头负责,住建、农业、教体、水务、河务、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主管部门分头组织、分工负责的湿地保护管理体制,建立健全湿地分类保护利用机制,进一步细化职责分工、压实部门责任。
加大保护修复力度,完善监测体系。明确湿地保护利用监督管理机制和禁止事项,严格实施时效。同时加强宣传保护,利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保护湿地的重要意义,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参与到湿地环境与湿地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当中,实现湿地可持续发展。(记者:彭斌 通讯员:胡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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