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6年省级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任务)项目计划的通知

各市林业主管部门,省森林资源管理局、省林业科学院、省楼观台国有生态实验林场: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6年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农〔2026〕25号)精神,结合项目储备情况,选取24个省级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任务)项目(详见附件1),现将计划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省级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任务)项目计划为全年项目计划,实施单位为10个设区市和3个省直单位所辖24个欠发达国有林场。

二、按照财政部等5部委联合印发的《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各级林业、财政部门要密切配合,全面做好项目监督管理,切实加大资金监管,不得擅自改变资金使用方向,不得挤占、截留、挪用资金。

三、各项目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做好项目实施,确保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提前批次下达的项目按照《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管理办法》要求进行清算,项目资金以本次下达为准。各林场按照有关要求编制实施方案,于2026年6月25日前报上一级林业主管部门审批。项目实施要严格实行招投标制、监理制、法人负责制,不得随意变更项目实施地点、建设规模。项目实施完成后,要尽快完成验收。

四、涉及国家重点帮扶县的项目,按照中央和省级最新涉农相关资金管理规定执行。

五、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省林业局将会同省财政厅对项目的绩效目标进行抽查评价。

附件:1.2026年省级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任务)计划表

      2.2026年省级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任务)绩效目标表

                                 陕西省林业局

                          2026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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