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林业厅关于贯彻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防护林体系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各市、杨凌示范区林业局: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09〕52号)精神,加快我省防护林体系建设步伐,不断改善全省人居环境和生态状况,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陕西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防护林体系建设的意见》(陕政办发〔2010〕38号,以下简称《意见》)。为学习和贯彻好《意见》精神,迅速兴起学习贯彻《意见》的高潮,特作如下通知:

一、 充分认识《意见》的重要意义

我省防护林体系建设区共涉及11市(区)100个县(市、区),占全省县区的93%,土地总面积占全省国土面积的97%。涵括了全省所有的地貌类型,是生态建设的重点和难点所在。我省防护林工程经多年实施,改善了生态环境,提高了土地承载能力,促进了农民增收,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然而,我省防护林工程区风沙、干旱、水土流失等问题依然突出。防护林质量不高、防护和涵养水源等功能不强,直接制约着区域乃至全省的生态向好和经济社会的长足发展。《意见》的出台,充分体现了省政府对我省林业工作和生态建设的高度重视,对防护林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问题的高度关注,对不断改善人居环境和生态状况、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高瞻远瞩。《意见》对于加快构建我省绿色生态屏障,切实解决我省风沙、水土流失等生态问题、维护国土生态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保障作用;《意见》为加快关中—天水经济区快速发展提供良好的生态保障和改善投资环境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意见》对于加快国家南水北调工程的水源涵养地建设,保护生物多样性,确保一江清水送北京(华北)具有全局性的战略作用;《意见》对于改善生态状况,提升防护林的功能作用,增加森林碳汇,增强国际影响,提高农民收入,建设生态文明具有十分重要的政治意义和历史意义。

各地要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出发,充分认识防护林体系建设的重要性和艰巨性,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加强领导,抓住机遇,扎实工作,加快防护林体系建设。

二、认真学习宣传《意见》精神

《意见》的出台,不仅是全面贯彻落实中央林业工作会议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的意见》精神,也是对构建我省生态屏障,加快防护林体系建设步伐的全面部署,各地要立即行动起来,迅速掀起一个学习宣传《意见》精神的热潮。

(一)迅速掀起学习《意见》的热潮。认真学习是贯彻落实《意见》精神的基础和前提。各地要结合实际,着重从三个层面展开学习。一要在防护林建设区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展开。防护林建设区各级林业主管部门是组织实施工程的指挥部。要制定详细的学习计划,落实学习任务,精心策划,周密部署,采取学习原文、 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迅速掀起学习讨论《意见》的热潮。通过学习,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鼓舞干劲,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坚定推进防护林工程建设的信心和决心。二要在广大工程建设者特别是农民群众中展开。农民群众是防护林工程建设的主体和主要受益者,农村是防护林工程建设的主战场。要通过电视广播宣读、张贴标语告示、组织宣讲等形式,把《意见》精神原原本本交给广大农民和工程建设者,让农民群众和广大建设者明明白白地参加防护林工程建设,为贯彻落实《意见》奠定广泛的群众基础。三要在全社会展开。防护林工程是一项社会公益事业,离不开全社会的广泛参与。要通过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提高全社会的生态文明意识,带动全社会进一步支持、关心和参与防护林工程建设,形成全社会进一步齐心协力共建防护林工程的良好社会氛围,为贯彻落实《意见》奠定坚实的社会基础。

(二)迅速掀起宣传《意见》的热潮。做好宣传工作是学习贯彻《意见》的重要环节。各地要专门制定宣传工作方案,落实宣传内容,通过专栏等形式,广泛宣传《意见》出台的背景和学习贯彻情况,为学习贯彻落实《意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宣传分三个层面开展。一要做好中央媒体宣传。各地要结合三北局开展的重点工程管理年活动,配合有关中央媒体,积极宣传本地区、本部门贯彻落实《意见》的情况。二要做好行业媒体宣传。各地要通过专栏、专版,采取林业主管部门领导访谈、先进典型报道等形式,广泛开展《意见》学习贯彻落实的宣传报道活动。三是做好地方媒体宣传。各级林业部门要积极利用当地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结合当地实际,做好地方新闻媒体对《意见》贯彻落实的宣传报道。

三、认真贯彻落实《意见》精神,切实抓好防护林建设工作

(一)认真谋划好防护林建设“十二五”和今后一段时期工作。 三北四期工程即将结束,三北五期工程即将启动。各地要结合《意见》精神,在深入细致开展调查研究工作的基础上,全面系统地总结防护林工程建设的经验、教训,认真分析、研究工程面临的形势,科学谋划好防护林建设“十二五”和今后一段时间工作。

(二)统筹好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和我省八大重点区域建设。各地首先要抓好毛乌素沙地、晋陕峡谷、渭河流域国家级重点防护林体系建设项目,同时要将工程建设逐步从深山、远山向人口聚集区布局,统筹抓好道路、河流水系、直观坡面、环城、工矿区、重点出入境口等全八大重点区域防护林建设工作,努力改善人居环境。有条件的地方要结合我省五大干杂果基地建设,大力发展生态经济型防护林,努力增加农民收入。

(三)要认真完成好2010年防护林工程建设任务。2010年是完成“十一五”规划,谋划“十二五”的关键一年。为应对后金融危机,国家2010年将继续加大对防护林工程的投资。各地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结合当地情况,精心安排,提前做好2010年防护林工程建设前期各项准备工作,确保2010年防护林工程建设任务按时完成。

《意见》的出台是省政府为加快我省生态建设而采取的一项重要举措。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把学习贯彻《意见》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摆在突出位置,制定工作方案,采取有效措施,迅速掀起学习贯彻《意见》精神的热潮,把省政府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为建设“绿色陕西、生态陕西”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请各市林业主管部门于2010年7月30日前,将学习贯彻《意见》的情况书面报我厅。

附件:《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防护林体系建设的意见》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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