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公园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一条,国家公园管理机构应当划定适当区域,设置宣教场所,建设多元化的标识、展示和解说系统,培养自然教育人才队伍,组织开展科普和宣传教育活动。
省政府机构
省级林业部门
市级林业部门
其他单位
主办单位:陕西省林业局 承办单位:陕西省林业信息宣传中心
陕ICP备19008076号
陕网安备61010402000437
网站标识码: 6100000003
地址: 西安市莲湖区西关正街233号 邮政编码: 710082 值班电话:88652000
主办单位:陕西省林业局 承办单位:陕西省林业信息宣传中心 值班电话:88652000
网站标识码:6100000003
陕ICP备19008076号
陕网安备61010402000437
移动端
微信
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