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岚皋县通过实施退耕还林工程,促进了林业生态建设和林业产业发展,产生了良好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该县先后荣获国家园林县城、全国绿化模范县、全国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县、全国森林康养基地建设试点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等荣誉称号。
为开展好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有力发挥生态、经济、社会三大效益,岚皋县林业局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广泛宣讲新一轮退耕还林政策,严格执行公开公示制度;坚持工程质量标准,推行“谁设计,谁验收,谁负责”的管理制度;创新工作机制,优化林业产业,围绕主导产业和全域旅游发展,打造林旅结合现代休闲观光园区;结合各村实际,因地制宜,积极推行“一村一品”产业发展模式,为退耕农户持续增收奠定良好基础。
据统计,2014年至2020年,该县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总面积8.95万亩,退耕地块类型主要以脱贫攻坚生态移民后无人耕种的地块为主。截至2021年,共兑付资金5120万元。(通讯员:周春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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